來源:靈寶交警

  2019年2月27日,在靈寶市豫陜界公安檢查站,執勤民警查獲一起駕駛證暫扣期間毒駕上路的嚴重交通違法,毒駕違法行為人侯某受到了法律的嚴懲。

  當天中午13時許,侯某在吸食冰毒后駕駛一輛京N2A**6號牌越野車行至靈寶市豫陜界公安檢查站時,被卡點民警逮個正著,民警隨即將其傳喚至函谷關派出所,對其進行尿檢,經檢測該男子尿檢結果呈陽性,構成毒駕行為。

  后經靈寶公安交警大隊澗西區中隊民警調查:駕駛人侯某還屬于“失駕”人員。2018年侯某因酒駕被北京交警當場查獲,其駕駛證已被公安交管部門暫扣6個月。侯某考完科目一,正準備駕車取回駕照,途中又因毒駕被警方查獲。

  因其涉嫌毒駕,不但人被送進了拘留所拘留,而且駕駛證也一并被注銷,令侯某后悔不已。

  毒駕,是指未戒斷毒癮的患者和正在使用毒品的駕駛員駕駛機動車的行為,其存在安全駕駛的隱患。“毒駕”和“酒駕”都是機動車駕駛員上路前絕對禁止的行為。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公安部令第123號)第十二條第二項規定:三年內有吸食、注射毒品行為或者解除強制隔離戒毒措施未滿三年,或者長期服用依賴性精神藥品成癮尚未戒除的,不得申請機動車駕駛證。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公安部令第123號)第六十七條第六項規定:機動車駕駛人被查獲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行為,正在執行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社區康復措施,或者長期服用依賴性精神藥品成癮尚未戒除的,車輛管理所應當注銷其機動車駕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