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不要種植毒品原植物,這可是犯罪!”

  猛犸新聞。東方今報記者  李國強  萌友 谷劍冰/文圖

  今年以來,開封市公安局大力開展“天目-19”鏟毒行動,已破獲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案件15起,刑拘11名嫌疑人。

  “總以為這能當菜吃,所以就把家里田地里種植的罌粟植株鏟了到市場上販賣,換個錢兒,誰知道種植這東西還犯法?!”今年3月21日,家住開封市順河區某村莊的婦女高某帶著自己種植的罌粟植株在鼓樓區新華東街販賣,被開封市公安局相國寺派出所巡邏民警查獲時,一臉沮喪地喃喃自語道。

  今年,開封市禁毒辦根據國家禁毒辦、省禁毒辦的部署要求,結合國家禁毒辦開展的禁毒示范城市創建、禁毒重點整治等工作,將禁種鏟毒工作納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整體規劃和脫貧攻堅戰略部署,確保“零種植”、“零產量”為目標,全面加強對禁毒工作的組織領導、宣傳發動、踏查鏟毒和案件查處等工作。開封市禁毒辦決定在“天目-18”行動的基礎上,于2019年2月至8月在全市區域內組織開展“天目-19”鏟毒行動。

  今年2月28日,開封市禁毒辦召開了鏟毒工作推進會,并成立了以市禁毒辦主任、市公安局副局長張良民為組長、市禁毒辦常務副主任、市公安局禁毒支隊副支隊長張錚為副組長的鏟毒行動領導小組,制定實施方案,確定專人分包戰區,嚴厲打擊種植毒品原植物的違法犯罪行為。開封警方在全市范圍內掀起禁種鏟毒集中行動高潮,全市各級公安機關組織警力深入鄉鎮街道、社區進行禁種鏟毒宣傳,在田間地頭、房前屋后、破舊院落以及隱蔽地點進行摸排探查;各級公安機關把握住罌粟出苗時期的排查鏟除工作,加大對農貿市場、蔬菜大棚和飯店的排查力度,發現違法行為,依法從嚴、從重、從快處罰,使種植毒品原植物的違法犯罪行為得到有效遏制,社會收效良好。

  截至目前,開封市警方經過近三個月的“天目-19”鏟毒行動,共破獲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案件15起,刑拘11名嫌疑人。

  社會現象:

  目前,在嚴厲打擊種植毒品原植物的違法犯罪行為“天目-19”鏟毒行動中,存在的現狀是群眾對罌粟植株等毒品原植物的危害性了解不夠,盲目種植、持有、食用和販賣罌粟植株等毒品原植物,對相關法律法規中的責任與義務認知模糊。

開封警方提醒:

  開封警方提醒:

  根據《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條 非法種植罌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強制鏟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

  (一)種植罌粟五百株以上不滿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數量較大的;

  (二)經公安機關處理后又種植的;

  (三)抗拒鏟除的。

  非法種植罌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數量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非法種植罌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獲前自動鏟除的,可以免除處罰。

  第三百五十二條 非法買賣、運輸、攜帶、持有未經滅活的罌粟等毒品原植物種子或者幼苗,數量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