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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法治現場HNTV

  原標題:掃黑除惡進行時:35人涉黑案 首犯獲刑20年

  6月27日下午,鄧州市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了一起涉黑案件,首要分子常某因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尋釁滋事罪、聚眾斗毆罪、包庇罪,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20年;其余20名涉黑被告人及14名組織外被告人分別被判處十九年至一年零六個月不等的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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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8月份以來,“三眼幫”首要分子常某在刑滿釋放后,為了獲取經濟利益,擴大勢力范圍和影響力,先后糾集被告人李某、索某、張某、孫某等多名刑滿釋放人員和社會閑散青少年,以暴力或暴力相威脅為基本手段,多次有組織實施違法犯罪活動。

周  韜

  周  韜

  鄧州市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 審判長

  充當地下執法隊,插手民間糾紛等形式非法獲利,有組織地實施了尋釁滋事、聚眾斗毆、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等違法犯罪活動20余起,對經濟社會生活秩序和公共安全構成極大威脅,在鄧州市及周邊區域造成了惡劣社會影響。

  結合被告人參與的犯罪事實、情節等因素,經合議庭評議、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法院依法作出了一審判決。

  除了首要犯罪分子依法被判處有期徒刑20年以外,其余20名涉黑被告人及14名組織外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九年至一年零六個月不等的刑罰。

楊俊華

  楊俊華

  鄧州市人民法院黨組書記  院長

  該案是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開展以來,鄧州市宣判的首起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也是截止目前南陽市宣判的涉案人員最多的涉黑案件。對常某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犯罪一案公開宣判,有力震懾了黑惡勢力犯罪,展示了鄧州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階段性成果,體現了我市政法機關的責任擔當,彰顯了法律權威,保護了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