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犸新聞·東方今報記者 李俊珂 萌友 宋琪 宛珊珊

(資料圖片 猛犸新聞。東方今報記者 李新華 攝)(資料圖片 猛犸新聞。東方今報記者 李新華 攝)

  2019年8月8日凌晨2點,在安陽市內黃縣人民法院寂靜的大院中,警燈在夜色的映襯下更顯明亮,警車上下來一名來自沈陽的女性被執行人——關某。

  這是一件民間借貸糾紛案件,2014年4月1日,關某及其丈夫梁某因做生意資金周轉不開,向宛某借款300萬元,并承諾盡快歸還。宛某分七次向關某轉賬共計300萬元。自借款后,關某和梁某遲遲不予償還,宛某多次催要無果。

  2019年1月28日,宛某拿著借據及相關憑證向內黃縣人民法院求助,申請強制執行。次日,內黃縣人民法院分別向關某及丈夫梁某送達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責令二被告履行其還款義務。接到通知書的關某二人既不報告財產也不履行義務。內黃縣法院執行法官李帥經過多方調查于8月4日得知關某在沈陽收廢品及物品回收,便立即著手對被執行人展開行動。8月5日一上班,李帥便攜帶相關法律手續,組織書記員及法警前往1200公里外的沈陽拘傳關某。

  8月7日早上9時許,執行干警們抵達沈陽關某收廢品處。但關某外出收廢品不在店里。為防打草驚蛇,李帥讓便衣的書記員假裝購買人,向關某打電話并在店中等待關某的出現。等了約半個多小時,關某匆匆趕回,卻不料自己已成為甕中之鱉。當敏感的關某看見警車逃跑時,一邊假裝談生意的便衣書記員一把將其抓住。2019年8月8日,一隊執行干警連夜奔襲一千余公里,成功將關某帶回內黃縣法院。之后,在法官的明理釋法下,在法律的強力威懾下,關某深刻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并要求積極與申請人達成和解協議,盡快履行執行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