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大巴車稀里糊涂被查扣,車主歷險尋車,不料車已成了“破爛”》

  來源:民生大參考

  有一種慘叫錢花了

  東西卻沒了

  鄭州的曹先生就經歷了這種慘

  大巴車被執法部門查扣了

  可是,等他再要回來的時候

  卻發現

  車,已經不再是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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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好的大巴怎么爛成了這樣呢

  還要從去年11月份

  這輛大巴車被查說起

  隨后,被扣的大巴停到了執法人員指定的停車場,為了提走車輛,曹先生多次來到鄭州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高速一大隊接受處理,但是,對方始終沒有給出處理結果。

  經過多次交涉之后,直到10月15號執法人員終于給出了一個結果。

  曹先生交了1萬元的停車費之后被告知,他的大巴已不在停車場,而是被拖到了鄭州三聯報廢汽車回收拆解有限公司,當曹先生來到鄭州三聯找車時,結果看到了意想不到的一幕。

  那么,查扣的車輛為何被拉進了車輛報廢回收公司,如果曹先生的車輛確實已經違法,為何查而不罰,最后交錢了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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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鄭州市交通運輸執法支隊高速一大隊中隊長王勇表示,大巴車確實是他們查扣的,并且一直都在案件停車場停放,對于為何被拖到車輛報廢回收公司,他們并不知情。

  如果大巴車違法事實清楚,那么,為何遲遲沒有出處罰結果,而是最終讓曹先生交了1萬塊錢的停車費了事呢?

  按照《行政強制法》的相關規定,查封扣押財物,行政機關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損毀,委托第三人保管的,第三人不得損毀或者擅自轉移和處置,因查封、扣押發生的保管費用由行政機關承擔。

  那么,作為鄭州市交通運輸執法支隊指定的停車場,收取停車費有何依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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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記者發稿,鄭州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也沒有對此作出答復。

  被查扣的大巴車為何進了報廢回收公司,執法人員查而不罰背后是否藏有貓膩,對此大參考將繼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