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三位村民破壞村級換屆選舉工作被正陽警方行政拘留》
猛犸新聞·東方今報記者 雷剛 萌友 王艷/文圖
近日,正陽縣袁寨鎮某村村民張某峰、張某彬、李某樂因涉嫌破壞村級換屆選舉秩序,被公安機關依法處以行政拘留。
11月19日,群眾舉報稱:袁寨鎮某村村委換屆選舉中有人通過遞紙條等方式拉選票。接到舉報后,縣公安局立即組織人員開展調查取證工作。

經查,11月份,袁寨鄉李莊村“兩委”進行換屆選舉推選候選人的過程中,該村村民張某峰、張某彬、李某樂三人經過商量,事先擬好候選人名單,采取寫紙條、口頭向群眾安排等方式,讓群眾為自己及他人投票,嚴重擾亂、妨害正常選舉活動。經審查,張某峰、張某斌、李某樂對其破壞選舉秩序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
根據《中華人民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定,違法人員張某峰、張某彬、李某樂的行為屬于破壞選舉秩序,正陽縣公安局依法對張某峰處以行政拘留七日,對張某彬、李某樂分別處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
正陽警方呼吁:選舉權是法律賦予我們的神圣權力,大家要依法理性行使,以不正當手段影響他人行使選舉權,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