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映象網-東方今報

  原標題:《男子冒充“局長”詐騙受害企業2500萬元 在地板夾縫中搜出現金315萬》

  東方今報記者 巫曉 ■見習記者劉小玉 萌友 張芳冰/文圖

  近日,鄭州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支隊依法對一名涉嫌特大合同詐騙案的犯罪嫌疑人執行逮捕,在搜查過程中,從嫌疑人家中地板夾縫中搜出現金315萬元,并查扣價值1300萬元的房產2套,價值807萬元的珍貴黃花梨木材家具1套,合計追回資產價值超過2500萬元。

  2016年底,劉某到鄭州市公安局經偵支隊報案稱在交易承兌匯票過程中,被宋某騙取資金近3000萬元,要求追究其刑事責任。經偵支隊立即受理案件并成立專案組開展偵查。經查,犯罪嫌疑人宋某冒充河南省某管理局副局長等身份,聲稱負責多省的糧食采購,手中掌控幾十億的糧食儲備資金,可以高價回收承兌匯票,以此騙取受害人信任,并利用其虛假身份向受害人索要錢財及貴重物品,收取承兌匯票后采取拆東墻補西墻方式迷惑受害人,最終將承兌匯票變現后消失藏匿,涉案金額高達3000萬元,給黨委、政府形象造成極大損害。

  專案組民警歷經四年艱苦工作,來回奔波四川、山西、廣東、深圳、北京等多省市,行程上萬里,細致收集犯罪證據,完善證據鏈條,最終在2020年底在山西運城將四處隱匿潛逃的犯罪嫌疑人宋某抓獲歸案。期間經歷疫情、嫌疑人多次翻供等情況,詢問證人百余人次,查詢賬戶100余個,進行案件鑒定5次,終于形成證據閉環。現宋某已經被檢察機關批準逮捕,下步將移送審查起訴。

  為全力挽回受害人經濟損失,辦案民警窮盡措施,細致搜查,合計追回資產價值超過2500萬元。這是鄭州市公安局經偵支隊教育整頓以來,立足本職工作,嚴厲打擊經濟違法犯罪,持續優化營商環境,解決群眾急難憂盼問題,為民辦實事的具體體現。有效維護了企業合法權益,受害單位代表專程趕到經偵支隊,向辦案民警贈送錦旗兩面、感謝信一封以表示衷心感謝。

  警方特別提醒:企業或者個人在經濟交往及簽訂合同過程中,要規范交易行為,多方收集信息,著重獲取對方經濟實力、履約能力等各種信息,要注意交易過程中的反常現象,充分利用政府職能部門及金融系統資源,及時核實相關抵押物品或票據的真實性,同時認真核實對方人員身份和單位的真實性,不要被對方的虛假身份或表面實力所迷惑,防止上當受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