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非法捕魚觸目驚心!沙潁河周口城區(qū)河段暗藏超萬米“絕戶網(wǎng)”,民間河長制止遭報復巡邏船被燒》

  河南廣播電視臺周口融媒體服務中心記者  葉瓊 殷海晴 猛犸新聞·東方今報記者 李長需 陳思/文圖 視頻 夏雨/剪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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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口閘西,隨處可見的漁船并未上岸)

  從今年3月1日起,周口市中心區(qū)域內(nèi)河道、湖泊等天然水域?qū)嵭袨槠?個月的禁漁期。然而,禁漁期已經(jīng)開始了一個多月的時間,沙潁河周口城區(qū)河段依舊遍布地籠、粘網(wǎng)等非法捕魚工具,一群民間河長2天時間內(nèi)起獲了近萬米的地籠、粘網(wǎng)。癥結(jié)何在?記者對此進行了調(diào)查。

  三四個小時,收繳地籠和粘網(wǎng)三、四千米長

  “地籠是一種斷子絕孫網(wǎng),魚類蝦類只能進不能出。你看,這么小的魚苗蝦苗,有好幾百條,不救的話,都是死路一條。”4月14日上午,張海林和王大穩(wěn)抬起一截已剪破的地籠,讓猛犸新聞?東方今報記者仔細看。

  (網(wǎng)內(nèi)滿是小魚,網(wǎng)上沾滿魚籽)

  這些密密麻麻的魚苗、蝦苗,一動不動地躺在網(wǎng)底。它們的身上,還壓著個頭較大的鯽魚、泥鰍等各種魚類。如果不把它們放生,第二天早晨,它們或?qū)⒊霈F(xiàn)在河對岸的早市上,成為諸多市民餐桌上的食物。

  “嚓嚓……”王大穩(wěn)拿起剪刀,手起刀落,把地籠剪開了一條長長的口子。然后,她和張海林將地籠浸入水中,這些魚蝦瞬間便消失在水中,但也有一些卻翻起了白肚。“長時間被困在地籠中,缺氧死了。”張海林解釋說。

  這是一段水草豐茂的河灣,位于沙潁河周口主城區(qū)段八一路橋上游北側(cè)100多米處。從上午9時左右,張海林和王大穩(wěn)開始下水,尋找隱藏在水草下的地籠。他們上身穿著印有“護河巡邏”字樣的救生衣,下身穿著隔水的皮褲,在淤泥與水草間逡巡。

  這張七八十米長的地籠,是他們當天上午發(fā)現(xiàn)的第一張地籠。它隱藏在離河岸三四米的水草下,想要把它拉出來,幾乎不可能。王大穩(wěn)和張海林只能跳入沒過大腿根的水中,一截一截地拉出水面,然后一截一截地剪開,放出被困在籠中的魚蝦,再送到岸邊,由接應的朱磊放到河堤上面的空地上。

  沙潁河河底的淤泥很深,二人在水中每挪動一步都十分困難;有些地方淤泥特別松軟,人踩上去下陷得很快,二人得時刻提防被困在淤泥中。正因為如此,三人干得很慢,從上午9時干到11時30分,他們才收起四個地籠,長不過二三百米左右。

  (護河志愿者在拆除地籠“絕戶網(wǎng)”)

  上岸休息期間,張海林和朱磊并沒有閑著,他們發(fā)現(xiàn)一處蘆葦叢中,隱藏著三四只小漁船,便登了上去查看有沒有非法捕魚工具。在其中一艘有篷子的木船上,發(fā)現(xiàn)了八九包榆皮袋子,里裝的都是地籠和粘網(wǎng)。他們把這些地籠和粘網(wǎng)都搬上了岸。而在東邊近百米處的另一艘廢棄游船上,則堆攏著四五堆兒地籠和粘網(wǎng),他們也一一將它們搬上岸。

  “今天發(fā)現(xiàn)的地籠和粘網(wǎng),至少應該有三四千米長。你可以想象,即便是在禁漁期內(nèi),他們還無所顧忌,就這么明目張膽地把地籠和粘網(wǎng)放在這里。”朱磊說。

  庫存的15000米長的地籠和粘網(wǎng),只占收繳總數(shù)的十分之一

  收繳完地籠和粘網(wǎng),張海林他們又一一將其搬到河堤上。那里停著一輛三輪車,是他們運送地籠和粘網(wǎng)的運輸工具。這三四千米長的地籠和粘網(wǎng),在三輪車上堆了一兩米高。王大穩(wěn)開著這輛三輪車穿街走巷,最后來到市區(qū)中心的一處爛尾樓前。

  (短短一天半,收來的非法漁具就堆滿了屋子)

  這座爛尾樓的一間地下室,成了她們“戰(zhàn)利品”的藏身倉庫。在這間倉庫里,已經(jīng)堆積了上萬米的地籠和粘網(wǎng)。這些上萬米的地籠和粘網(wǎng),是他們4月12日這天在八一路橋上下游一公里河道內(nèi)收繳的。透過地下室的窗戶,我們可以看到這些地籠和粘網(wǎng)幾乎堆滿了整個地下室。朱磊他們將三輪車上的地籠和粘網(wǎng)卸下來,通過窗戶扔進了地下室。

  “這近15000米長的地籠和粘網(wǎng),不到我們收繳的地籠和粘網(wǎng)的十分之一。我們收繳的地籠和粘網(wǎng),總有100多輛三輪車那么多。之前,我們收繳之后,總會找個地方將它們銷毀。但今年4月12日我們再次收繳時,漁政部門說要保存下來當證據(jù),我們才沒有銷毀。”王大穩(wěn)說。

  張海林他們起獲的這些地籠與粘網(wǎng),主要集中在八一路橋上下游一兩公里范圍內(nèi)。在此短短的水域內(nèi),一道道的地籠分布在河道兩側(cè),一道道粘網(wǎng)則從此岸扯到了彼岸,形成縱橫交錯的“天羅地網(wǎng)”。而事實上,在該水域的上游或下游,這樣的“天羅地網(wǎng)”無處不在。

  “每片水域,都有固定的下網(wǎng)者,他們早就劃分好了各自的勢力范圍,井水不犯河水。”張海林說,八一路橋左右的水域,主要有兄弟兩人把持,他們4月12日收繳來的上萬米地籠與粘網(wǎng),就是這兄弟倆的。

  (河邊的志愿者)

  “別小看了這些地籠和粘網(wǎng),它們每天捕獲的魚數(shù)量巨大,有的下網(wǎng)多的每天能賣幾千元。”朱磊說,前一陣子他們在周口閘下起獲了一道粘網(wǎng),那道粘網(wǎng)粘著的魚類至少有500多斤,他們七八個人花了一個多小時的時間,才把那么多粘著的魚一個個取下來放生。

  朱磊說,在禁漁令期間,中心城區(qū)的河道層層鋪滿了地籠,這在全國都比較罕見。周口市第一年下禁漁令,沒想到卻是這樣的結(jié)果。

  早市上的捕魚者承認:大小通吃的捕魚方式,嚴重影響了魚類的繁衍生息

  “他們捕獲的魚蝦,搖著船靠到南岸的幾個早市上,成桶地往外賣。”朱磊說,現(xiàn)在是禁漁期,不少人有所收斂,但在早市上賣魚的依然不少。

  4月14日早晨6時多開始,周口閘南岸的一個沿河早市內(nèi)人聲鼎沸,各種菜販云集于此。其中,有一排二三十米長的攤位,全是賣魚的。張老漢的幾桶野生鯽魚,早早被搶購一空;一大堆河蝦,以50元每斤的價格,也賣得差不多了;三四只二斤多的大甲魚,以每斤30元的價格賣掉了,剩下的10多只小孩巴掌大小的小甲魚,賣5元一只都沒人要。

  張老漢承認,禁漁以后,來市場賣魚的捕魚者少了,魚賣得快多了,價格也漲了不少。“我只有20多張地籠,每天的捕魚量有限。”他有點遺憾地說。

  張老漢說,他是沙潁河北岸一個村子的村民,家里原本每人有5分的田地,但早幾年建設周口一高時被征用了,無以為生,全家人就以打魚為生,但沒想到從今年起,周口市區(qū)開始禁漁了,他們只好偷偷地去下地籠了。“我們現(xiàn)在賣魚都不敢公開說是野生魚,以前成車往這里拉都沒事兒。”

  張埠口村的李先生騎著摩托車姍姍來遲,張老漢的魚鱉已經(jīng)賣完了的時候,他才開始擺攤。一大桶半死不活的鯽魚,和一大堆小得不能再小的魚苗蝦苗,擺了一個多小時都沒人問津,魚苗蝦苗便宜到5元一斤還是沒人問,還遭到了一位買魚大爺?shù)暮浅猓f他應該把這些蝦苗魚苗放生。他辯解稱這魚就長這么大,換來大爺一臉的不屑。

  李先生有點尷尬,他說自己是個司機,每天往登封拉石子,可掙五六百元的報酬,捕魚只是為了貼補點家用。他家的地籠少,前一陣子,他騎著摩托車剛下完地籠,準備拿著可視錨桿弄幾條大魚,但執(zhí)法的人來了,他拿著可視錨桿跑了,摩托車和地籠被沒收了。

  “但好歹保住了可視錨桿,這種錨桿值不少錢,得2000多元,專門用來逮大魚。我認識的一個人,在賈魯河口逮著了一條149斤的大鯉魚,用的就是可視錨桿,僅遛魚兩個人就遛了6個多小時,拖上岸裝進面包車里都裝不下。”李先生說。

  李先生家里還養(yǎng)有四只魚鷹,但魚鷹捕魚的方式已經(jīng)被禁止,再說這樣的季節(jié)不如冬季,冬季時大魚行動遲緩,魚鷹捉起來比較好捉,但現(xiàn)在大魚精神足跑得快,魚鷹不太好捉。李先生還說,以前沒人管的時候,他們找到魚窩,會先用網(wǎng)布下迷魂陣,再讓魚鷹在迷魂陣里盡情地捉。

  李先生承認,由于現(xiàn)在使用地籠等大小通吃的捕魚方式,嚴重影響了魚類的繁殖生息,沙潁河里的魚類越來越難捕捉了。他舉例說,沙潁河里過去有不少的野生甲魚,但現(xiàn)在已經(jīng)很少能捕捉得到了。

  但記者在這10多家魚攤上,還是發(fā)現(xiàn)了數(shù)十只甲魚,其中有六七只是背部金黃色的。一位魚販說,這種背部金黃色的甲魚,才是野生的甲魚,其價格是黑背甲魚的兩三倍。該攤販一只背部金黃色的甲魚重大3.8斤,每斤價格賣到了80元,僅此一只就能賣二三百元。“物以稀為貴。”她說。

  民間河長們的巡邏船被人點汽油燒掉了

  張海林們之所以如此賣力地收繳地籠和粘網(wǎng),源自他們民間河長的身份。在成為民間河長之前,他們只是周口市慈孝文化促進會的會員。

  作為周口市慈孝文化促進會的會長,孫彩云說起她們成為民間河長的經(jīng)歷頗具戲劇性:2019年初,她們開始做一個守護母親河環(huán)保志愿者的活動,當她們做到第23次的時候,恰好遇到了來此清理河道的川匯區(qū)水利局的李局長。李局長對他們的行為頗為肯定,特意聘請他們24名會員成為民間河長,協(xié)助水利部門和農(nóng)業(yè)農(nóng)村局保護沙潁河河道生態(tài)環(huán)境。在聘請他們的時候,李局長說,見到河里下有地籠時,你們可以去清理一下。

  在此之前,他們還不知道沙潁河里居然還有地籠,更不知道該怎樣清理它們。逐漸地,他們發(fā)現(xiàn)了門道:地籠的一頭總系著一個礦泉水瓶,只要看到漂浮不動的礦泉水瓶,就能找到地籠;后來下網(wǎng)者將礦泉水瓶灌上一多半水,只在水面露個頭,還是被發(fā)現(xiàn)了;下網(wǎng)者又先后換成小黑色塑料泡沫和小樹枝,都難逃被收繳的命運;最后為了不被發(fā)現(xiàn),竟然啥也不用了,但還是被收繳了。因為民間河長們發(fā)明了一個小錨鉤,在水里來回拉著鉤,地籠還是很容易被鉤上來。

  最開始的時候,下地籠者明目張膽地白天下,被收繳得多了,就改做晚上下,因為晚上下不容易被發(fā)現(xiàn)。但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孫彩云他們就在釣友中間發(fā)展線人,釣友們一旦發(fā)現(xiàn)有人下地籠,就趕緊給孫彩云報信;接到報信之后,孫彩云便立即組織人前去收繳。

  收繳人家的地籠,等于斷了人家的財路,惱羞成怒者并不少見,辱罵他們的,威脅撞死他們的,也有不少人。令他們沒想到的是,有人真的向他們進行報復:有一天晚上,王大穩(wěn)和另一名河長剛收繳完幾張地籠,下地籠者便聞訊而至,他開著船直接撞向他們,幸虧他們躲閃及時,開著船瘋狂地向開闊水域逃跑,才躲過一劫。

  人躲過了一劫,但船卻沒有躲過。孫彩云說,他們收繳地籠一個多月后,有人趁雨夜把他們系在中州路橋下的巡邏船給點汽油燒掉了。

  (被燒毀的巡邏船)

  “他們越這樣,我們越不怕。”孫彩云說。

  收繳非法捕魚工具時,總是第一時間破壞掉

  在收繳地籠和粘網(wǎng)的過程中,民間河長們發(fā)現(xiàn),比“絕戶網(wǎng)”地籠更惡劣的捕魚方式還有很多。

  朱磊說,他們在收繳地籠時發(fā)現(xiàn),電魚的人大有人在。與以往拿著長竹竿電魚不同的是,這些電魚者的手段更讓人觸目驚心。他們開著漁船,后邊拖著一個船一樣大小的大框架,這個大框架就是一個電魚裝備。這種裝備所過之處,魚蝦全部死光。

  那些用魚鷹捕魚的人,也改了傳統(tǒng)的捕魚方式。他們在一片水域圍上三層的粘網(wǎng),然后再撒鷹到中間地帶,讓魚鷹把魚追得四散逃命,正好一條條地被粘在粘網(wǎng)上。

  還有一種比較流行的捕魚方式,那就是用可視錨桿捕捉兩斤以上的大魚。這種可視錨桿可以通過攝像頭看到水底的大魚,看到大魚之后拉一下鉤子就可以把大魚到肚子穿破。即便被捕捉到的大魚中途逃跑,也很難存活下來。這種殘忍到捕魚方式捕捉到的魚,多是現(xiàn)在這個時期行動遲緩等待產(chǎn)卵的母魚。

  (吸螺船上的螺螄)

  朱磊說,他們還發(fā)現(xiàn)有一種吸螺船,它開過的地方,能把河泥吸上來,然后再通過沖洗,把河泥中的田螺收集起來。這種船一天多的時候可以吸上來10多噸的田螺。如果按照一元錢一斤計算,他們的利潤是驚人的。按照相關(guān)規(guī)定,非法捕撈水產(chǎn)品超過500公斤就可以立案,這種船每作業(yè)一次都達到了立案標準。

  朱磊說,中心城區(qū)這一塊,有10多艘這樣的吸螺船,在之前的一次由水上公安、農(nóng)業(yè)農(nóng)村局和他們民間河長聯(lián)合執(zhí)法中,扣押了10多艘吸螺船,現(xiàn)在還暫扣在周口大閘旁。

  (被扣押的吸螺船)

  朱磊說,在清理不法捕魚工具的過程中,最讓人頭疼的不是那些難以處理的地籠或粘網(wǎng),而是人類復雜的關(guān)系網(wǎng)。經(jīng)常會有人打電話說哪兒的漁網(wǎng)不要動,或收繳到誰的可視錨桿要還回去。一些人被收繳地籠時不屑一顧地對他們說:“你收吧,你收回去我馬上就能要回來。”為了防止自己的勞動成果被白費,河長們在收繳地籠、粘網(wǎng)和可視錨桿時,總是第一時間將它們破壞掉。

  朱磊他們明白,他們只是一些民間河長,沒有任何執(zhí)法權(quán),收繳人家的地籠等非法捕魚工具,等同于游走在法律的邊緣。曾經(jīng)有一位下地籠者還理直氣壯地報了警。

  “我們很無奈,也沒辦法,我們的工作只是彌補了職能部門的缺位。如果職能部門不缺位,還有我們什么事兒呢?”

  該上岸的漁船卻沒有上岸

  這些民間河長們認為,這些非法捕魚者之所以普遍存在,是因為他們有船。不銷毀這些三無漁船,那些非法捕魚方式依舊會存在。

  4月2日,張海林和孫彩云沿著沙潁河主城區(qū)河道忙活了一天,他們的工作就是幫助農(nóng)業(yè)農(nóng)村局張貼《周口市農(nóng)業(yè)農(nóng)村局關(guān)于2021年實行禁漁期制度到通告》。該《通告》稱,從3月1日0時起,到6月30日24時止,在市中心區(qū)域內(nèi)河道、湖泊等天然水域內(nèi)實行禁漁,禁止除休閑垂釣以外的其他捕撈作業(yè)類型,禁止使用視頻裝置等各類探魚設備,常年禁止電、毒、炸和其他破壞漁業(yè)資源的捕撈行為,禁止利用多線多鉤、長線多鉤、單線多鉤等生產(chǎn)性垂釣行為。

  該《通告》還要求,限三天內(nèi)自行拖離上岸。從《通告》所顯示的時間來看,是2月22日。很顯然,該《通告》已經(jīng)發(fā)布了兩個多月的時間。

  “我們當天在一百多只漁船上張貼《通告》,但還沒有張貼完,市區(qū)的船并不只有這些。”張海林說。

  4月14日上午,張海林他們在八一路橋東收繳地籠時,曾發(fā)現(xiàn)有三四只漁船停靠在蘆葦叢中。從這三四只漁船向東三四百米,依次停靠著三艘廢棄的觀光船或運輸船,它們周圍各自隱藏著四五只到七八只不等的小漁船。其中,最東邊的那艘運輸船上還住著一對老兩口,他們除了有數(shù)只小漁船外,還有一個碩大的鐵籠子一樣的東西漂浮在水面,里面養(yǎng)了不少的魚。

  當天中午,記者來到周口大閘旁。從該大閘閘口處到其西邊的張埠口村河灣的北側(cè),短短的一兩公里距離內(nèi),停靠著二十多只小漁船。這些船只,除了有幾只被拖離水面停在河堤下外,其余的依舊停泊在靠近岸邊的水中。其中一只還被一對老夫婦搖向了河中央。

  有意思的是,記者在岸邊還看到了一艘漁政部的巡邏船,其船頭坐著的一名男子正在垂釣,而其對近在咫尺的小漁船如同視而不見。《通告》中所謂到“限三天內(nèi)自行拖離上岸”,顯然并不具備約束力。

  “這么多漁船并沒有上岸,下地籠和粘網(wǎng)的交通工具還在,你怎么能指望他們自覺地在禁漁期不去捕魚呢?”張海林說。

  多位在早市賣魚的攤主向記者表示,他們的魚就是半夜偷偷去下的網(wǎng),除了民間河長外,沒有人來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