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大象新聞
原標題:《四川一男子為還賭債8000元賣掉6歲外甥,時隔21年母子終團聚》
大象新聞記者 師榮源
2000年,四川德昌發生一起拐賣兒童案,6歲的小龍被親舅舅包某以8000元賣到河南。20多年來,孩子的親生父母跑遍了全國,四處尋子。2021年4月16日,警方在河南蘭考找到了被拐賣的小龍。4月19日,小龍和養母奔赴千里,前往四川省大涼山與親人相認。
時隔21年的團聚
2021年4月19日,距離河南1000多公里的四川涼山彝族自治州德昌縣,小龍的親生父母王加成和包頂會夫妻倆準備了酒席和水果,靜靜等待著相認的那一刻。由于不知道孩子喜歡什么,王加成夫婦專門為小龍準備了紅包。“真不知道說啥了,現在的心情不能用語言來描述,”包頂會告訴大象新聞記者。

小龍與養母還沒走進家門,王加成全家便上前相迎。那一刻,小龍、養母和王加成夫婦,4人緊緊抱頭相擁,熱淚盈眶。20多年的苦和難全部涌上王加成夫婦的心頭,不知從何說起,只能抱著兒子失聲痛哭。
“小龍,20多年了,爸媽一直沒有放棄,終于找到你了。”父親王加成說。
親舅舅賣外甥 拿走5000元用于還債
2000年6月18日,是王加成一家最黑暗的一天。孩子母親包頂會說,當天中午,小龍的舅舅包某騎了一輛自行車,說要帶6歲的小龍去買鞋。誰知,這一去就是好幾天,孩子和包某都沒有回家。“當時都急瘋了,我們把德昌縣找遍了也沒找到他們,一個星期后,我們去德昌縣公安局報案。”最后,孩子的舅舅承認,因為要還債,所以把親外甥給拐賣了。

2005年4月,德昌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包某拐賣兒童一案。法院認定,2000年6月,包某與程某某、張某某在鹽源縣甘塘鄉共謀,將小龍以8000元賣出,包某從中分得5000元。因犯拐賣兒童罪,包某被判刑6年零6個月,并處罰金2000元。
在此期間,警方一直詢問包某小龍的下落,但是,當時包某把孩子交給了中間人,他并不知道小龍被賣到什么地方。
“親弟弟竟然把我最疼愛的兒子給賣了,他是世界上最可恨的人!”

DNA比對成功,小龍被找到
從2000年到2021年,王加成夫婦的尋子之路走遍河南、西藏、云南等地。21年,花費10多萬,家中積蓄也一度被掏空。
小龍告訴記者,小的時候懷疑過自己不是親生的,由于養母對自己非常好,便打消了這個念頭。“4月份突然來了幾個警察,他們對我進行采血,那時候我大概知道自己不是親生的了”。
2021年4月16日下午, 王加成突然接到德昌縣警方的通知,小龍在河南蘭考縣被找到。DNA結果與王加成夫婦比對成功,警方通知他們做好認親準備。
認親時,小龍的養母也來到了現場。她告訴記者,當時對方說小龍家庭太貧困養不起,才把孩子送過來。“我如果知道他是被拐賣的,說什么我也不會要。”小龍的養母告訴記者,自己以前因一次意外痛失過愛子,小龍來到河南這個家以后,養母把所有的愛都傾注在了他的身上。“我們一直把小龍當親生兒子對待,婚房也都買好了。
相認只是這段親情的開端,未來,27歲的小龍還有更多現實問題要去考慮。
“以后可能會繼續在河南生活,因為工作在河南。但是兩家都是我的父母,不管以后在哪生活,我都不會拋棄任何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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