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大象新聞
原標題:《維持原判!焦作女教師因職稱評審訴教育局二審,姚燕燕當庭落淚》
大象新聞記者 吳紫翼

4月29日,焦作市第十七中學語文教師姚燕燕訴焦作市山陽區教育局不履行行政職責一案,在焦作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開庭審理。
庭審現場,山陽區教育局長安國華并未出庭,由其副局長孫娟參加此次庭審。庭審時間長達2個半小時,于上午11點左右結束,二審結果維持原判。

“我太失望了。”庭審結束后姚燕燕面對鏡頭對大象新聞記者說。“我只想讓教育局給我一個答案,告訴我十七中在高級教師評審的過程中到底有沒有不公平現象,現在這個答案我也不知道,接下來該怎么做我也很迷茫。”今天的庭審中,姚燕燕在最后的陳述中當庭落淚。
針對今天終審結果,姚燕燕的代理律師高承才表示,建議燕燕繼續向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進行申訴。

此次上訴,姚燕燕提出了依法撤銷河南省焦作市山陽區人民法院(2021)豫0811行初11號行政裁定、依法指令河南省焦作市山陽區人民法院繼續審理、本案訴訟費用由被上訴人承擔共3條要求。

經過了三輪激烈的辯論,最終,焦作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一審裁定書并無問題,依舊認為姚燕燕與其所在的焦作市第十七中學之間因職稱評審發生的爭議屬于內部人事管理范疇,因此維持原判。
此前,大象新聞報道,自2020年10月份以來,姚燕燕因職稱評選存在“不公平”一事,先后在短視頻平臺發布動態稱其連續參評7年,因投票環節成績不理想,姚燕燕最終落選。

姚燕燕多次向上級部門反映此情況,學校及區教育局調查后認為此評審過程并無違規操作,姚燕燕對調查結果不認可,于2021年1月11日將山陽區教育局起訴至法院。
此案件于4月8日被焦作市山陽區人民法院駁回起訴,姚燕燕不服山陽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4月19日依法提起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