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19歲女子在飛機上吸電子煙,被處罰200元》
大象新聞?東方今報記者 王琳/文圖
9月7日13時,河南省公安廳機場公安局航站樓派出所接到航班號為GX8885由成都飛往鄭州的機組報警稱,“一女性旅客在客艙內吸食電子煙,請公安介入處理”。接到報警后,航站樓派出所民警立趕到登機口,依法將涉嫌吸食電子煙的旅客畢某帶離進行調查。
經查,畢某今年19歲,是一名準大學生,暑假期間去外地游玩。9月7日在乘坐航班滑行期間,拿起掛在脖子上的電子煙吸了一口,被機組安全員當場發現并報警。
經民警教育,畢某對自己的行為后悔不已,主動認錯并當場寫下悔過書,表示以后絕不再犯。鑒于畢某認錯態度較好,且未觸發客艙內煙霧報警器,也未影響飛行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決定給予畢某行政罰款200元的處罰。

“中秋”“十一”假期臨近,為了保障廣大旅客的出行安全,機場公安局民警提醒旅客,電子煙也是煙,雖不需要明火點燃,但同樣會產生煙霧,對客艙環境造成污染,影響旅客身體健康。在機艙內吸煙更可能會觸發煙霧探測器報警,干擾航班的正常運行。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故意藏匿攜帶違禁品和管制物品、冒用他人身份證件、擾亂機艙秩序、堵塞和強占安檢通道以及在飛機內吸煙等違法行為不僅會面臨拘留或者罰款的處罰,還可能會被列入限制乘坐民用航空器嚴重失信人名單,即禁飛黑名單,為期一年。同時飛機乘客若發現吸煙現象,應及時向乘務人員反映,積極配合處置工作,共同維護航空旅行的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