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高壓治理校外培訓!鄭州市通報5起違規培訓典型案例》
2月25日,記者從鄭州市教育局獲悉,今年寒假期間,鄭州市持續堅持校外培訓機構高壓治理態勢,加大“地下”違規培訓行為查處力度,分別在鞏義市、管城區、中牟縣、鄭東新區、金水區等縣市區查處4起違規培訓行為和1起違規廣告宣傳典型案例,并向社會公開通報,請廣大學生和家長共同監督。
一、鞏義市查處一起“地下”違規組織學科類培訓行為
2月7日上午,鞏義市教育局聯合屬地紫荊街道辦事處例行巡查時,發現1起違規開展學科類輔導行為。經查:該機構位于東方現代城小區1號樓1單元105室,現場發現1名教輔人員正在對9名小學生進行課業輔導,該輔導班無辦學許可證,無營業執照,教輔人員無教師資格證。
處理結果:1。鞏義市教育局對參與違規培訓的教輔人員進行批評教育,簽訂相關承諾書;2。登記參與培訓的學生信息,責令輔導班負責人退還全部學費(截至2月14日,全部退還剩余課時費4200元);3。紫荊街道辦事處現場取締該違規培訓機構,并根據調查結果對從業人員做進一步依法處理。
二、管城區查處一起隱形變異違規組織學科類培訓行為
2月7日,管城區教育局日常巡查中發現“巨公教育”培訓機構假借“黃金記憶法”名義違規開展學科類培訓。經查:該機構位于紫荊山南路與隴海路交叉口方圓創世A座11層,無辦學許可證,有營業執照,該機構登記信息中顯示有工作人員3人、學生28人?,F場發現1名工作人員、1名等待上課的學生以及自編涉及語文、地理、英語等學科類內容的教材。
處理結果:1。管城區教育局現場對該機構下發《停辦通知書》,要求立即停止線下培訓,約談該機構負責人,退還學生繳納費用(已與家長達成一致退費意見),并簽訂相關承諾書;2。管城區市場監管局對該機構經營情況進行查處,下發《限期責令整改通知書》,依法處置違規經營問題;3。管城區隴海馬路辦事處根據疫情防控要求進行持續跟蹤;4。管城區教育局將該線索移交管城公安分局,對其依法依規進一步處理。
三、中牟縣查處一起違規培訓行為
2月10日,中牟縣教育局在日常巡查中發現“當當口才藝術中心”正在組織違規培訓。經查:該機構位于中牟縣府前街老檢察院四樓,無辦學許可證,有營業執照,現場發現機構注冊名稱(鄭州鐺鐺教育咨詢有限公司)與實際辦學名稱不一致,超審批范圍經營,違反市疫情防控要求組織15名學生進行學科類培訓,2名從業人員均無教師資格證。
處理結果:1。中牟縣教育局下發《關停通知書》,要求該機構立即停止線下培訓活動;2。青年路街道辦事處現場張貼封條,聯系家長接走學生。2月15日已完成取締工作并將門頭廣告拆除,截至2月21日,全部退還剩余課時費2160元;3。中牟縣教育局對該機構違規培訓及兩名從業人員進行全縣通報,兩名從業人員兩年內不得參加中牟縣教師招聘考試。
四、鄭東新區查處一起“地下”違規組織學科類培訓行為
2月15日下午,鄭東新區教文體局例行巡查時發現“育才教育”違規開展“地下”培訓。經查:該機構原位于白沙鎮通惠路交叉口,2021年8月因無證經營被取締,后轉入白沙東潤上景小區3號樓3單元101室繼續開辦?,F場發現4名從業人員在對18名學生進行學科類培訓,4名教師均為非在職教師(1名教師持有教師資格證)。
處理結果:1。鄭東新區教文體局對該機構下達《責令停止辦學通知書》,約談從業人員,現場張貼封條進行關停取締;2。現場登記學生信息,責令該機構立即全額退還學生費用(與家長達成一致退費意見);3。鄭東新區公安機關對該機構舉辦者、參與上課教師進行現場身份確認,展開進一步調查,根據調查結果依法從嚴從重處理。
五、金水區查處一起違規學科類培訓宣傳廣告的情況
2月22日,金水區教育局例行巡查時發現,緯五路21號(原河南教育學院)大門內外存在大量學科類培訓宣傳廣告。經查:院內樓宇外墻上有“劉老師教育中心”“瘋狂語文”等十余塊廣告牌匾,大門伸縮門懸掛一塊“一對一輔導”廣告宣傳牌。
處理結果:1。金水區市場監管部門對學院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責令學院和租賃方共同拆除院內所有涉培訓廣告牌;2。區城市綜合執法部門將現場拆除的廣告牌匾統一進行銷毀;3。屬地辦事處、市場監管部門現場對學院負責人進行批評教育,要求立即對培訓機構廣告牌進行清除;4。區教育部門責令“劉老師教育中心”負責人立即停止所有違規培訓行為,不得推薦學生到培訓機構上課,不得為學生推薦老師,一經發現,將嚴肅查處。
(河南廣播電視臺記者成書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