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五項重點體制機制改革
《方案》明確提出,試點城市將承擔新型城鎮化建設中的五項重點體制機制改革任務。
建立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擔機制。加強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定期監測,合理測算本地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建立健全政府、企業、個人共同參與的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擔機制,根據成本分類,明確成本承擔主體和支出責任。
建立多元化可持續的城鎮化投融資機制,探索設立城鎮化產業基金,通過省政府合理發行建設債券,創新區域開發金融服務,推動企業通過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等模式進入特許經營領域,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城市公用設施投資運營。
建立農村人口向城鎮轉移集中的促進機制,我省將以產業集聚、人口集中、土地集約為核心,在就業、住房、教育、醫療等領域研究制定吸引農村人口進城的優惠政策,建立完善促進農村人口向城鎮轉移集中的政策體系,吸引農業轉移人口最大限度地向以縣城為主體的中小城市轉移。
深化農村產權制度改革。保留進城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和集體收益分配權不變,加快推進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賦予農民對承包地的占有、使用、收益、流轉及承包經營權抵押、擔保權能。結合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實施,加快推進房地一體的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頒證工作。
綜合推進體制機制改革創新。我省將鼓勵試點地方從推進新型城鎮化實際出發,在城鄉發展一體化體制機制、農業現代化體制機制、城鄉規劃建設管理體制、城市生態文明制度、城市社會治理體系,以及創新城市、智慧城市、低碳城市、人文城市建設等方面開展形式多樣、富有特色的改革探索。
優先推進五項重點建設
《方案》要求,要根據各試點地方發展階段、產業基礎、財力狀況、資源稟賦等,因地制宜選擇優先推進的五項重點建設工作,力爭率先取得突破,為全省推進新型城鎮化提供經驗。
五項重點建設工作主要包括:完善“五規”合一規劃體系、推進產城互動發展、加快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提升城鎮綜合承載能力、分類推進新農村建設等。
為加快農民變市民,我省要求,將調整戶口遷移政策,建立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制度,出臺具體可操作的農業轉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戶標準,并向社會公布。根據財政保障能力,我省將按照梯度賦權的原則,有序推進就業、醫療衛生、養老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
為促進農民有所居,我省將大規模推進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把符合條件的農業轉移人口納入城鎮住房保障體系,將穩定就業的農民工納入住房公積金制度覆蓋范圍,研究出臺支持農民工家庭購買普通商品住房的優惠政策。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義務教育也將納入各級政府教育發展規劃和財政保障范圍,逐步完善并落實隨遷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中等職業教育免學費和普惠性學前教育的政策。
我省還將探索建立城鄉統一的社會保障制度,進一步完善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推動新農合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合并實施,并逐步提高補助標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