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商丘市紀委對市城市管理局原局長、市政協學習和文史委副主任焦明太等人的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調查。
經查,2001年12月至2014年12月,市城市管理局違反規定多次超編進人;2007年5月至12月,市城市管理局在與商丘市新奧燃氣有限公司簽訂《燃氣特許經營協議》過程中,未按正常工作程序運轉審核;協議簽定后,市城市管理局檔案管理混亂,致使協議附件丟失,造成嚴重影響。
2015年10月8日,經市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市城市管理局原局長焦明太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分別給予黨組成員、副局長軒敬杰(時任分管燃氣熱力供水管理工作的副局長),黨組成員、總工程師張軍(時任燃氣熱力供水管理科科長),黨組成員、環衛處處長宋新勝(時任辦公室主任),副主任科員孫新榮(時任檔案員)黨內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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