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這里,停這里”
頭號嫌犯指揮民警停車被抓
抓捕一組的民警們守在工地門口的對面,靜靜地待在車內屏氣凝神,緊盯著石某群可能出現的方向。“石某群不離開車,不能動他。”鄭州市公安局犯罪偵查局偵查員李旭東說,“我們相錯50米遠,看到他想下車,我們立即將車開了過去,這時,石某群剛好下車,看到我們的車過來,還以為是客戶,還幫助指揮,停這里,停這里。”
抓捕一組的民警們見狀控制住石某群,將其押入車內。沒想到剛過1分鐘,3號嫌犯余某收也駕車進入工地,被當場抓獲。原來,石某群聽說李某利被抓后,電話約余某收見面商量對策。
“石某群是‘12·5’案頭號嫌犯,押著他回鄭州的兩個多小時,他一句話都沒說,要下鄭州高速口時,他長嘆了一口氣。”李旭東說。
最后一個嫌犯陳某成是在被抓獲的前三個嫌犯供述后,抓捕組民警趕往駐馬店汝南縣韓莊鄉(xiāng),將正在打麻將的陳某成一舉抓獲。
至此,震驚全國的1999年“12·5”持槍搶劫銀行案告破。
這是大快人心的時刻,也是激動人心的時刻。為了這一天,專案組的民警們等待了太久、壓抑了太久,他們真是太高興、太激動了,很多民警忘了連日來的疲倦,興奮得徹夜難眠。
16年前給家人說是在云南賺的錢
落網后感嘆:多少錢能買來心安理得?十幾年沒睡過好覺……
發(fā)生在1999年的“12·5”持槍搶劫銀行大劫案,距今已過去16年,終于成功告破。頭號嫌犯石某群及同伙余某收、石某春、李某利、陳某成落網后,在鐵的事實面前,不得不低下了頭。石某群以搶劫的錢財打底,經過10多年經營,已搖身變成富甲一方的億萬富翁。當年這起大案是誰挑起的,案發(fā)后他們又是如何逃亡的?
五個農民工—搶劫—發(fā)跡—落網軌跡
人物背景 5人全是駐馬店人。其中4人是農民工,石某群是包工頭,在鄭州建筑工地干活。家里經濟條件不好,一心想賺大錢。
組織策劃 石某群組織策劃,以每把1500元價格,買5把發(fā)令槍改裝的左輪手槍。提前3個月踩點,感覺作案地點防范不嚴,并摸摸防彈玻璃的厚度,認為可以作案。
作案 1999年12月5日19時20分許,實施作案。余某收、石某春持槍并開槍打傷保安,其余三人砸玻璃,然后搶劫。
逃竄 逃跑路線提前策劃。作案后往西,從垃圾站一個墻洞至京廣鐵路。石某群提前放了一個自行車,帶錢騎車回出租屋數錢。其余4人分頭離開,回到工地照常干活。
藏贓 作案后,石某群把一部分錢分頭存入銀行,100多萬帶回駐馬店。
隱匿 作案后,5人感覺壓力大,就結伴去云南散心。
分贓 從云南旅游回來后,石某群分120萬左右,其余4人平均分25萬元左右。
攻守同盟 欺騙家人說在云南走私賺的錢,從此過上花天酒地的生活。
發(fā)跡 石某群開始沒有花掉贓款。2000年后,他用搶到的錢買了幾畝地,開始搞房地產開發(fā),并由此發(fā)了財。以后又從事商貿、休閑農莊等多處產業(yè),成為資產過億的企業(yè)家。石某春的資產也達幾千萬。由此完成了農民工到搶劫犯再到千萬、億萬富翁的華麗轉身。
落網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2015年,搶劫案事發(fā)16年后,這5名犯罪嫌疑人終結了他們的發(fā)財夢。
提前仨月踩點
摸了摸銀行防彈玻璃厚度
他們5人全是駐馬店人,當時4個是農民工,石某群是包工頭。除了陳某成是汝南縣韓莊的,其余4人都是駐馬店驛城區(qū)水屯鎮(zhèn)的。石某群、石某春和李某利都是趙橋村的。
“我16歲就出來打工了,在鄭州的建筑工地上跟著同村的石某群干了10年。一個月的工資也就100多塊錢。”1969年出生的李某利說,當時有一個女兒,家里窮,“對現狀不太滿意”。
李某利表示,當時他和余某收、石某春、陳某成都在一起干活。1999年11月,石某群召集他們在出租屋里見面,商量要“干一票大的,黑吃黑”。“石某群告訴我們搶的不是銀行,而是從市場上收來的錢。”李某利說,雖然心里害怕,但“大賺一筆”的欲望還是占了上風。
“我在外地干了幾年,1999年和石某群、李某利、石某春、陳某成到了一塊,在鄭州工地上干活。當時有了孩子,家里也窮,一心想多掙點錢。”1971年生的余某收說,“也知道犯法,但聽說有錢掙,也沒反對太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