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映象網-東方今報

  【物價部門】

  “溝通漲價不合法”

  針對鄭州高新供水有限責任公司的說法,鄭州市物價局公共事業處處長龐瑾嫚表示,水資源價格調整必須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經過政府及相關部門的嚴格審核才能定價。鄭州高新供水有限責任公司所說的溝通漲價一事,不符合法律法規?!敖o他們下發的這份通知,他們(鄭州高新供水有限責任公司)老總簽的有字,我們物價局檢查所近期就會把相關的法律文書給他們送過去。”

  記者還獲悉,早在去年鄭州市物價局舉行鄭州市市區城市集中供水價格改革聽證會之前,鄭州市物價局就召集鄭州市高新區管委會、鄭州高新供水有限責任公司的有關負責人開會,明確提出鄭州市高新區不在此次水價調整之列。

  鄭州市物價局有關人士表示,價格調整是一件很嚴肅的事兒,有一整套嚴格的流程。只有物價部門做出調整決定后,供水企業才可以調整價格。換句話說,供水企業是價格執行單位,而不是價格制定單位,不能本末倒置?!班嵵莞咝鹿┧邢挢熑喂具@么做,是在挑戰政府權威。”

  【最新進展】

  價格信息已經悄然撤下

  兩天來,有關鄭州高新供水有限責任公司擅自決定調整水價一事兒,引起了廣大市民關注,不少市民尤其是高新區居民直呼該公司“任性”。那么,這是一家什么公司呢?

  該公司官方網站顯示,鄭州高新供水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于1993年?!敖涍^20年的不懈努力,目前……基本實現了建成區內供水管網的覆蓋。2011年鄭州高新區管委會與河南投資集團合作成立鄭州高新梧桐水廠,建設總規模為日供水20萬噸”。

  一位業內人士告訴記者,負責為高新區供水的鄭州高新供水有限責任公司和負責為市區供水的鄭州自來水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并沒有隸屬關系。前者的上級主管單位為鄭州市高新區管委會。

  而當記者就有關問題采訪鄭州市高新區管委會有關負責人時,對方則稱與他們無關。

  15日晚上8時,記者再次登錄鄭州高新供水有限責任公司的官方網站發現,在“水價信息”一欄中,該公司于今年1月4日公布的“鄭州高新區階梯水價價格”,已經悄然撤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