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是河南省委確定的“主體責任落實年”。一年來,河南省通過建立工作機制、創新方式方法,強化責任擔當、層層傳導壓力,全面推進主體責任落實。

  下屬違規,區委書記被追責。2015年7月,河南省紀委的一份通報引起了很多人的關注。通報內容是:2014年12月,鼓樓區政府副區長趙海宏、區人大副主任馮栓記、區政協副主席劉軍民等人借公務考察之機外出旅游。開封市紀委責成鼓樓區委作出書面檢查,對負有主體責任的區委書記、負有監督責任的區紀委書記進行誡勉談話;趙海宏和其余當事人分別受到嚴重警告和黨內警告處分;鼓樓區紀委對負有主體責任的6位辦事處黨工委書記進行誡勉談話。

  有權必有責,失責必被究。嚴格的追責問責,產生了強烈的震懾效應。

  2015年9月,中央紀委轉發河南省委通報,新鄉市委原書記李慶貴作為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因主體責任落實不力、管黨治黨不嚴,被追究責任。

  一年來,全省共有85個單位的黨委(黨組)、紀委(紀檢組)和940名黨員領導干部因落實“兩個責任”不力受到責任追究,省紀委先后分三次通報15起履行“兩個責任”不力典型案例。有力的追責問責,進一步營造了從嚴治黨的濃厚氛圍。

  讓問責常態化、長效化。去年7月起,全省各級黨組織開展了為期半年的“嚴守政治紀律嚴明政治規矩專項治理”,著力糾正和查處10類違反政治紀律的突出問題;權力機制也不斷規范,各地普遍建立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制度。河南省紀委還實施了落實責任追究情況通報制度,構建問責的常態化、長效化機制,推動“兩個責任”落實到位,為全面從嚴治黨提供紀律保障。(河南省紀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