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縣濮城鎮王路莊村原黨支部書記路明軒挪用占地賠償款、青苗費問題

  2011年12月至2012年1月,路明軒利用職務之便,挪用村占地賠償款、青苗費共計62.8134萬元。

  2015年3月,審判機關以挪用公款罪判處路明軒有期徒刑十一年;2015年10月,范縣紀委給予路明軒開除黨籍處分。

  臺前縣打漁陳鎮梁集村村委會主任梁爾真騙取低保金問題

  2009年5月,梁爾真利用職務便利,以其妻名義違規申請辦理農村低保,2009年5月至2014年6月領取低保金18912元。2014年6月,梁爾真以其妻名義再次申請辦理農村低保,2014年7月至2015年3月領取低保金1800元,共20712元,其行為嚴重違紀違規。

  2015年7月,臺前縣紀委給予梁爾真開除黨籍處分,建議按照有關程序罷免梁爾真村委會主任職務,其涉嫌嚴重違法行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華龍區岳村鎮西寨村村委會主任朱俊甫、村委委員會計朱慶偉貪污土地賠償款問題

  2012年,某企業支付給西寨村村集體土地賠償款26萬元,其中23萬元被朱俊甫、朱慶偉私分,各分得11.5萬元,二人行為嚴重違紀違規。

  2015年10月,華龍區紀委分別給予朱俊甫、朱慶偉開除黨籍處分,建議按照有關程序罷免朱俊甫村委會主任職務、朱慶偉村委委員職務,其涉嫌嚴重違法行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濮陽縣魯河鎮劉坊村黨支部書記劉紀坤違規收受禮品問題

  2015年1月,劉紀坤給本村村民辦理農村低保時,收受帝豪煙二條、酸奶一箱價值240元。

  2016年1月29日,濮陽縣魯河鎮黨委給予劉紀坤黨內警告處分。

  清豐縣扶貧辦工作人員陳志勇違規接受宴請并收受禮品禮金問題

  2013年春,陳志勇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扶貧道路工程第七標段項目負責人宋某宴請,收受禮金2000元及一條煙。

  2015年12月25日,清豐縣紀委給予陳志勇黨內警告處分。

  南樂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陳艷波違規租用私人車輛問題

  南樂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違規長期租用南樂縣委招待所職工陳某某車輛,年租金3.6萬元,陳艷波應負主要領導責任。

  2016年2月5日,南樂縣紀委給予陳艷波黨內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