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廳昨日發布《河南省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安排部署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與去年相比,今年的政策較往年有不少變化。

  鄭州晚報記者 張競昳

  變化1

  高職高專超六成招生計劃分類錄取

  內容:進一步擴大高職分類考試錄取比例,今年通過分類考試錄取的學生要占到高職院校招生總數的60%以上。

  開展高職單招的高校將嚴格按規定組織文化基礎考試和技能測試(職業適應性測試),按照招生章程公布的錄取規則進行錄取。考生被單招錄取后,不得再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和對口升學考試。

  變化2

  農村及貧困地區專項招生計劃增加

  今年高招,為了提高農村學生升入重點大學的比例,我省面向農村學生實施三項“專項計劃”,包括農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農村學生單獨招生、地方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專項計劃。

  其中,國家專項計劃在全國的整體招生規模提高到6萬人。高校專項計劃招生不少于學校本科招生規模的2%。地方專項計劃招生規模不少于本校本科一批招生計劃的3%。

  變化3

  三本、專科首次實行平行志愿

  本科三批和高職高專批將與本科一批、二批一樣實行平行志愿,考生可以填報1~6個高校志愿,1~5個專業和是否同意調劑。

  提前批、國家專項計劃本科批、地方農村專項計劃本科批和專科提前批一志愿可以填報1個高校志愿、1~5個專業和是否同意調劑(專業);第二志愿為平行志愿,可以填報1~4個高校志愿,每個高校志愿可以填報1~5個專業和是否同意調劑(專業)。

  平行志愿一次性投檔錄取后,未錄滿的計劃向社會公布征集志愿。對計劃余額不大的高校,在原分數線上征集;對計劃余額大的高校征集志愿時降分備檔。征集志愿后線上生源仍不足的,降分投檔,降分幅度一般不超過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