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七區政府
關于對中央環保督察組交辦第16批的回復(2016.8.4)7鄭州市中牟縣北環路以北中林區有100多家違規企業,做食品、藥品、化工、家具等使用燃煤鍋爐,夜間生產,大氣、噪聲污染嚴重。
(第14批受理編號6)1.2016年6月14日,中牟縣環保局對違法違規建設項目進行專項整治行動,發現中林區內存在的31家加工企業均無環評手續。對31家加工企業下達了《中牟縣環境保護局限期改正環境違法行為通知書》,責令所有企業立即停止違法違規行為,并依法對其進行關停,要求限期整改。
2016年6月23日,中牟縣環保局開展拆除燃煤鍋爐專項行動,聯合縣林場進行拉網排查,排查中發現中林區有4臺違法違規燃煤鍋爐(鄭州順義潤滑油有限公司、中牟縣定點屠宰場、東宇辦公家具廠、曲來鋒辦公家具廠)。截至6月25日,中牟縣環保局聯合縣林場對上述4臺燃煤鍋爐全部拆除。8月1日,中牟縣對31家企業逐家排查并詢問周邊群眾,未發現有使用燃煤鍋爐現象。
3.中牟縣對林場中林區加工企業進行現場檢查,均未發現企業有近期生產跡象。通過對中林區職工和周邊群眾了解,所有加工企業沒有復工生產,沒有刺鼻氣味,沒有噪音污染。
8月2日,對31家違法違規企業全部進行停水、斷電,并將所有生產設備搬離廠區。從8月3日起,將對違法企業廠房進行拆除,目前,31家全部拆除完畢,徹底消除復工生產條件。
中牟縣政府
關于對中央環保督察組交辦問題(第十六批第7項)查辦情況的報告(2016.8.5)8鄭州市新鄭市河莊鎮西高村慶安路與中興路交叉路口北1公里,村干部高劉軍在此處占用耕地,處理富士康的生活垃圾,部分垃圾就地掩埋,污染環境。位于新鄭市和莊鎮慶安路與中興路交叉路口北約300米西側的一處院內,該院約5畝,為西高村高留軍于2012年租用,作為從富士康收購的生活垃圾分揀點。該土地為設施農用地,非農田地。垃圾已清理完畢;并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
對新鄭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九中隊中隊長周賽通報批評、寫出書面檢查并在兩級班子會上作檢討。
新鄭市政府
關于中央第五環境督察組交辦第16批問題查處情況報告(2016.8.5)9鄭州市新密市岳村鎮王家溝村立揚建材石子廠(法人申俊生),在村子周邊采石,晝夜生產噪聲擾民。不屬實。經調查,該公司廠區內所有生產設備均處于停產狀態,皮帶運輸機鎖具(新密市安監局上鎖)已生銹,無任何生產跡象。1.2016年5月20日、6月15日、7月27日,對該公司進行現場巡查,沒有發現生產跡象。6月15日,在與新密市岳村鎮政府的聯合執法行動中,對該公司皮帶運輸機進行了落鎖。
2016年6月18日、7月26日、8月2日,新密市環境保護局環境監察執法人員劉洪濤、郭占東現場檢查,該公司機制砂生產線建成未生產,廠區內沒有發現挖掘機、鏟車等機械設備作業,未見噪聲源。2016年8月3日,對廠區所在的王溝村村委及周邊5戶群眾進行走訪,沒有反映該廠存在晝夜生產現象。下一步將
加強對該公司的監督管理,增加現場巡查頻次,嚴防未經許可擅自生產。
新密市政府
新密市人民政府關于對新密市岳村鎮王家溝村立揚建材石子廠在村子周邊采石晝夜生產噪聲擾民問題調查情況的報告(2016.8.5)10鄭州市金水區經五路與豐產路交叉口東150米關虎屯商業步行街,餐車露天經營,大氣污染嚴重,環境臟亂差。1.8月3日對步行街內56戶餐飲商戶逐戶排查,其中31戶已安裝油煙凈化器,其中25戶沒有安裝油煙凈化器。對于沒有安裝油煙凈化器的25家商戶,現場下發了停業整改通知書,要求限期整改,不安裝油煙凈化器不允許開門營業。2.外賣餐車不允許有明火,不允許有油煙,保持地面無垃圾、無油漬,違反規定者市場管理所立即沒收餐車。3.步行街商戶衛生實行門前三包,并規定垃圾桶不得放到門外,市場管理人員不定時巡查,發現衛生不合格者,一次警告,二次罰款,三次停業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