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李娜)城市公立醫院是我國醫療服務體系的主體。昨日,記者從省政府獲悉,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于推進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的實施意見》,從管理體制、運行機制、就醫秩序、醫療費用等方面進行了說明,公立醫院改革將更加方便百姓就醫。
《意見》提出,到2020年,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基本建立,醫療服務體系能力明顯提升,就醫秩序明顯改善,城市三級醫院普通門診就診人次占醫療衛生機構總就診人次的比重明顯降低:醫藥費用不合理增長得到有效控制,衛生總費用增幅與本地生產總值的增幅相協調;群眾滿意度明顯提升,就醫費用負擔明顯減輕,總體上個人衛生支出占衛生總費用的比例降低到30%以下。
《意見》明確,我省城市公立醫院要實行院長負責制,完善院長選拔任用制度,強化院長年度和任期目標責任考核。各級衛生計生部門負責人一律不得兼任公立醫院領導職務。
《意見》提出,我省所有城市公立醫院取消藥品加成,將公立醫院補償由服務收費、藥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補助三個渠道改為服務收費和政府補助兩個渠道。因藥品零差率銷售減少的合理收入,通過醫療服務價格調整補償90%,財政按照原供給渠道補償10%。國有企業舉辦的公立醫院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2017年試點城市公立醫院藥占比(不含中藥飲片)總體降到30%左右,百元醫療收入(不含藥品收入)中消耗的衛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
《意見》明確,每個街道辦事處范圍內或3萬~10萬居民應有1所政府舉辦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也可通過政府購買服務落實政府舉辦責任,為社區居民提供基本醫療、公共衛生、健康管理和急危重癥轉診服務。
《意見》提出,將我省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納入省轄市政府年度績效考核內容,考核結果向社會公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