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犸新聞·東方今報記者文圖

(河南省環境保護廳官方網站通報)(河南省環境保護廳官方網站通報)

  9月28日,河南省環境保護廳官方網站發布豫環函[2018]220號,公開披露了河南省環境保護廳關于許昌市國控環境空氣監測站點受到人為干擾問題調查處理情況的通報。

  通報說,近期,生態環境部對河南省許昌市國控環境空氣監測站點受到霧炮車水霧噴淋等人為干擾的問題進行了函告。河南省環境保護廳立即組織事實調查、情況核實,許昌市進行了認真整改,并對相關人員進行查處追責。

  調查  霧炮車距國控站點30米噴霧約20分鐘

  許昌市開發區國控站點位于許昌市灞陵河與運糧河交匯處(運糧河下游左岸200米),北臨陽光大道,東接延安南路,西靠運糧河,南臨灞陵河,堤頂道路連接陽光大道和延安路。2018年9月3日20時10分左右,許昌經濟技術開發區住房建設城市管理與環境保護局環衛大隊二中隊司機李瑞峰駕駛霧炮車,沿陽光大道自西向東行駛至陽光大道運糧河橋時,因人車聚集導致一時難以通過,又突感腸胃不適,其本人知道在運糧河邊東南角有一個廁所離他比較近,司機李瑞峰沒有遵守國控站點周邊部分路段禁行的規定,擅自決定繞道行車。20時20分左右,在沿運糧河陽光大道橋左岸下行200米左右時,停車下河堤至游園公廁內方便。其停車位置剛好位于開發區國控站點附近(距國控站點30米)。其間,該司機沒有按照有關要求及時關停霧炮車噴霧裝置。李瑞峰在方便完后上河堤,駕車繼續下行,20時41分行至延安路橋右轉南下,駛離堤頂道路。李瑞峰在堤頂道路違規停車時間持續約20分鐘。經分析,環境監測數據無異常變化。

  追責    開發區深刻檢查   多人受處分

  通報說,許昌市委市政府組織召開專題會議進行研究,責成開發區黨工委、管委會向市委、市政府做出深刻檢查,同時責成開發區黨工委、管委會對相關涉事人員嚴肅問責。開發區黨工委、管委會組織召開聯席會議,對涉事人員進行了嚴肅處理,給予直接責任人霧炮車司機李瑞峰開除處分;給予環衛大隊二中隊中隊長桓紅杰行政警告處分;給予環衛大隊大隊長朱亞龍效能告誡處分;給予住房建設城市管理與環境保護局副局長于源誡勉談話,責成其向開發區黨工委、管委會寫出深刻檢查;給予主持工作的住房建設城市管理與環境保護局副局長楊世民全區通報批評,責成其向開發區黨工委、管委會寫出深刻檢查;責成住房建設城市管理與環境保護局向開發區黨工委、管委會寫出深刻檢查;責成開發區管委會分管環保工作的副主任向開發區黨工委、管委會寫出深刻檢查。同時將處理結果通報全市,自覺接受公眾監督,促使各相關單位引以為戒,確保環境監測數據全面準確、客觀真實。

  許昌市加大環境空氣自動站點周邊環境整治,對能通過站點的三個堤頂路口采取球樁隔斷等物理封閉措施,嚴禁國控站點兩側河堤上任何機動車輛進入,在道路兩端及空氣站附近設立警示標志。舉一反三,制定《許昌市監測數據防范干擾工作措施》,避免發生各類干擾環境監測數據的行為。同時要求各縣(市、區)對轄區內環境空氣自動站點周邊進行排查,強化對站點周邊的管控,堅決杜絕霧炮車駐停或只圍繞空氣站點周圍進行噴霧作業等違規行為。

  通報指出,許昌市國控監測站點受到人為干擾雖然不是故意,但也反映出許昌市在環境監測管理上還存在監管缺失的問題,在宣傳教育方面還存在嚴重漏洞。一是領導重視不夠。二是制度落實不夠嚴格。國控站點管理制度執行不到位,周邊區域機動車限行設施設置不合理,對霧炮車等專用車輛運行路線管理不科學,操作人員對霧炮車的啟用、關閉操作不規范,執法人員動態巡查監管制度落實不嚴格。三是宣傳不到位。國控監測站點受到霧炮噴淋干擾的發生,暴露出許昌市對“自動監測管理十不準”等監測質量管理制度要求宣傳不到位,具體工作人員對行車路線、操作規程和相關制度了解不夠的問題。

  通報要求,各地要汲取深刻教訓,引以為戒,思想高度重視,加強宣傳教育,認真履行管職責,嚴格環境監測數據質量管理,持續提升質量管理水平,不斷提高環境監測數據的公信力和權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