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犸新聞·東方今報 記者 李瑋/文圖

  男子嚴重醉駕小轎車,先是撞上一名男子將其當場撞死后,肇事司機又逃離現場后,又在另一路口撞上一輛汽車!事故發生后僅20分鐘后,交警就迅速將嫌疑人抓獲!

  2018年10月21日21時49分,新鄭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隊事故中隊接到110指令,群眾報警稱新鄭市軒轅中學南門,兩輛越野車發生事故,無人受傷。

  事故處理民警迅速趕到事故現場,經查:2018年10月21日21時41分,犯罪嫌疑人李某酒后駕駛豫A4XXXG號黑色轎車沿該市軒轅路由西向東右轉至褚莊路時,車體的左前部,撞到了趙某頭北尾南停駛在事故地點的豫AHⅩⅩⅩB號白色轎車的尾部,造成兩車不同程度損壞。

  然而在勘察事故現場過程中,事故民警發現豫A4XXXG黑色轎車車體上,除了與豫AHXXXB白色轎車碰撞痕跡外,在該車右側的前擋風玻璃和前大燈處,也有碰撞破損痕跡,且右側后視鏡鏡片遺失,這些車損痕跡與該事故不相符合。

  這時,事故民警又接到110指令:同日21時38分許,在新鄭市新密路西關橋東邊路南,一男子躺在地上,先期派警由新建路派出所處置,經派出所民警調查該男子已死亡,有明顯外傷,疑為交通事故。

  接警后民警迅速上報大隊和中隊帶班領導,領導立即安排另一組民警出警,因新密路事故地點與此事故地點只有3分鐘左右路程,事故民警懷疑這兩起事故會不會有一定的關聯,經與領導溝通分析,大膽推測這可能是一起醉酒駕車撞人后駕車逃逸致人死亡,在逃逸過程中又發生二次交通事故的惡性案件。

  大隊領導立即安排第三組民警調查兩起事故附近的監控,并對勘察兩個事故現場的前兩組民警分別強調,注意搜集現場遺留證據。

  經對兩個事故地點之間最近路口的監控查看,民警發現該黑色轎車在第一個事故警情發生前,右前擋風玻璃已經破損,右側后視鏡為收起狀態。一組民警隨即將犯罪嫌疑人李某帶至醫院抽血,經鑒定,李某血液里的乙醇含量為244.21mg/100ml,屬于嚴重醉酒駕駛機動車。

  另一組民警在亡人事故現場勘察:發現一名未知名男子因頭部受傷已死亡,現場遺留有一塊大小為15cmx10cm的疑似后視鏡的鏡片,經與豫A4XXXG號小型轎車遺失的鏡片比對尺寸相符,且人體上的被撞痕跡,也與該車右前側碰撞痕跡相符。

  民警將犯罪嫌疑人李某約束至酒醒,經訊問,該李某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已被新鄭警方刑事拘留。

  至此案件告破,從案發到人車并獲,案件偵破僅20多分鐘。

  鄭州交警提示,天網恢恢疏而不漏,發生交通事故一定要及時報警保護現場!肇事逃逸行為絕不可取!同時,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一定要謹記: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廣大駕駛人出行時切不可疏忽大意。一旦發生意外,后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