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犸新聞·東方今報記者 宋迎迎/文圖

1月9日,記者從鄭州市政府獲悉,昨日上午,鄭州市政府召開第11次常務會議,討論并研究通過《暢通鄭州白皮書(2019—2021)》,明確將取消一批沒有法律法規規定的證明事項。
會議聽取了鄭州市規劃局關于《暢通鄭州白皮書(2019—2021)》的匯報。《白皮書》明確,鄭州市將立足建設國家中心城市的戰略要求,按照“擴成效、提品質、優生態”的思路,力爭經過三年努力,落實國際樞紐體系布局,統籌區域交通發展,推動城區交通提質增效,引領生態發展格局,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的交通需求。
會議指出,做好“暢通鄭州”工作,是建設國家中心城市的重要內容,會議要求,要持續完善規劃,實現全域更高水平的交通互聯互通,提升鄭州市樞紐地位;要全力推動項目建設,抓緊做好項目前期工作,研究資金籌措辦法,推動項目盡快建設實施、早日建成投用,發揮應有的功能效益。
會議同時聽取了市政府法制辦關于證明事項清理結果情況的匯報,本次清理共削減市本級證明事項20項,保留5項,削減50%左右。
會議要求,全市各級各部門要堅決落實國家、省關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建設國際化、法治化、便利化營商環境的決策部署,高度重視清理工作,明確重點,對于沒有法律法規規定,可以通過法定證明、書面告知承諾、網絡核驗等方式解決的各類證明事項,要一律取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