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羅山縣交通運輸管理局副局長周建忠違規公款吃喝問題。

  2016年1月至2018年9月,羅山縣交通運輸管理局以燃油費的名義套取資金24000元,用于單位招待經費開支。2018年12月,交通運輸管理局分管財務的副局長周建忠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商城縣人民醫院七級職員余登祥公款旅游問題。

  余登祥在2014年至2015年擔任商城縣醫院黨委書記、副書記期間,借出差之名違規報銷前往湖北咸寧、江西南昌的旅游費用合計6081元。2019年4月,余登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所得予以收繳。 

  3、平橋區明港鎮郭樓村黨支部書記向永軒違規公款吃喝問題。

  2014年至2017年,明港鎮郭樓村虛列黨員學習誤工補貼、出工補貼,用于支付村級招待以及工作加班用餐等費用,共計102420元。2019年4月,郭樓村黨支部書記向永軒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