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商丘市人民政府

  近日,商丘市政府網站連發8條征地通告,看看都涉及商丘哪些地方。

  商征通告字〔2019〕1號

  商丘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通告

  商丘市2018年度第二批鄉鎮建設征收土地已經河南省人民政府于2019年5月14日以豫政土〔2019〕541號文件批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46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25條的規定,現將商丘市2018年度第二批鄉鎮建設征收土地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建設用地項目名稱

  商丘市2018年第二批鄉鎮建設征收土地。

  二、被征收土地位置

  商丘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張閣鎮劉小廟村委會、周莊村委會、孫小樓村委會。

  三、被征收土地單位、權屬、地類、面積、補償標準、安置途徑及擬開發用途等見下表

  四、補償費用標準

  征地補償標準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河南省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通知》(豫政〔2016〕48號)公布的征地區片綜合地價執行,地上附著物補償費和青苗補償費標準按照《商丘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我市國家建設征收土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的通知》(商政〔2017〕52號)規定執行。

  五、辦理征收土地補償登記的期限、地點和聯系方式

  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圍內的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于通告頒布之日起15日之內持土地權屬證 書或其他證明材料到商丘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商丘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分局辦理征地補償登記手續, 請互相轉告。逾期未辦理征地補償登記手續的,其補償內容以調查結果為準。聯系電話0370—3033809。

  六、對征地批復有異議的,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60日內向有權機關提出行政復議

  自通告頒布之日起,在被征收土地上搶種的樹木、作物或建造建筑物、構筑物等不予辦理補償登記。

  特此通告。

  2019年6月11日

  商征通告字〔2019〕2號

  商丘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通告

  商丘市2018年度第三十批城市建設用地已經河南省人民政府于2019年5月14日以豫政土〔2019〕532號文件批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46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25條的規定,現將商丘市2018年度第三十批城市建設用地征收土地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建設用地項目名稱

  商丘市2018年度第三十批城市建設用地。

  二、被征收土地位置

  商丘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平臺街道辦事處陳閣村委會、楊園村委會、宋梨園村委會、張瓦房村委會,平安街道辦事處曹莊村委會、鄭莊村委會、彎柳樹村委會、房樓村委會,民欣街道辦事處茶庵村委會,中州街道辦事處胡莊村委會、韓樓村委會、朱臺村委會、劉樓村委會。

  三、被征收土地單位、權屬、地類、面積、補償標準、安置途徑及擬開發用途等見下表

  四、補償費用標準

  征地補償標準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河南省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通知》(豫政〔2016〕48號)公布的征地區片綜合地價執行,地上附著物補償費和青苗補償費標準按照《商丘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我市國家建設征收土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的通知》(商政〔2017〕52號)規定執行。

  五、辦理征收土地補償登記的期限、地點和聯系方式

  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圍內的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于通告頒布之日起15日之內持土地權屬證書或其他證明材料到商丘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商丘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分局辦理征地補償登記手續,請互相轉告。逾期未辦理征地補償登記手續的,其補償內容以調查結果為準。聯系電話0370—3033809。

  六、對征地批復有異議的,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60日內向有權機關提出行政復議

  自通告頒布之日起,在被征收土地上搶種的樹木、作物或建造建筑物、構筑物等不予辦理補償登記。

  特此通告。

  2019年6月11日

  商征通告字〔2019〕3號

  商丘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通告

  商丘市2018年度第十批城鄉掛鉤試點項目征收土地已經河南省人民政府于2019年5月3日以豫政土〔2019〕486號文件批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46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25條的規定,現將商丘市2018年度第十批城鄉掛鉤試點項目征收土地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建設用地項目名稱

  商丘市2018年度第十批城鄉掛鉤試點項目征收土地。

  二、被征收土地位置

  商丘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平臺街道辦事處路口村委會,周集鄉周集村委會、賈莊村委會,中州街道辦事處韓樓村委會,張閣鎮沈西村委會、楊莊村委會。

  三、被征收土地單位、權屬、地類、面積、補償標準、安置途徑及擬開發用途等見下表

  四、補償費用標準

  征地補償標準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河南省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通知》(豫政〔2016〕 48號)公布的征地區片綜合地價執行,地上附著物補償費和青苗補償費標準按照《商丘市人民政府 關于調整我市國家建設征收土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的通知》(商政〔2017〕52號)規定執行。

  五、辦理征收土地補償登記的期限、地點和聯系方式

  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圍內的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于通告頒布之日起15日之內持土地權屬證 書或其他證明材料到商丘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商丘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分局辦理征地補償登記手續, 請互相轉告。逾期未辦理征地補償登記手續的,其補償內容以調查結果為準。聯系電話0370—3033809。

  六、對征地批復有異議的,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60日內向有權機關提出行政復議

  自通告頒布之日起,在被征收土地上搶種的樹木、作物或建造建筑物、構筑物等不予辦理補償登記。

  特此通告。

  2019年6月11日

  商征通告字〔2019〕4號

  商丘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通告

  商丘市2018年度第十批城市建設用地已經河南省人民政府于2019年5月17日以豫政土〔2019〕593號文件批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46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25條的規定,現將商丘市2018年度第十批城市建設用地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建設用地項目名稱

  商丘市2018年度第十批城市建設用地。

  二、被征收土地位置

  商丘市睢陽區新城街道三商居委會集體、沈窯一組、沈窯三組、沈窯四組、田莊組。

  三、被征收土地單位權屬、地類、面積、補償標準、安置途徑及擬開發用途等見下表

  四、補償費用標準

  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河南省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通知》(豫政〔2016〕48號)進行補償,地上附著物補償費、青苗補償費按照《商丘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我市國家建設征收土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的通知》(商政〔2017〕52號)據實補償。

  五、辦理征收土地補償登記的期限、地點和聯系方式

  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圍內的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于通告頒布之日起15日之內持土地權屬證書或其他證明材料到商丘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睢陽分局辦理征地補償登記手續,請互相轉告。逾期未辦理征地補償登記手續的,其補償內容以調查結果為準。聯系電話0370—3025528。

  六、對征地批復有異議的,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60日內向有權機關提出行政復議

  自通告頒布之日起,在被征收土地上搶種的樹木、作物或建造建筑物、構筑物等不予辦理補償登記。

  特此通告。

  2019年6月12日

  商征通告字〔2019〕5號

  商丘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通告

  商丘市2018年度第十一批城市建設用地已經河南省人民政府于2019年5月3日以豫政土〔2019〕480號文件批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46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25條的規定,現將商丘市2018年度第十一批城市建設用地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建設用地項目名稱

  商丘市2018年度第十一批城市建設用地。

  二、被征收土地位置

  商丘市睢陽區新城街道三商居委會龐莊東組、龐莊西組、吳樓組、鄭莊東組、鄭莊西組。

  三、被征收土地單位權屬、地類、面積、補償標準、安置途徑及擬開發用途等見下表

  四、補償費用標準

  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河南省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通知》(豫政〔2016〕48號)進行補償,地上附著物補償費、青苗補償費按照《商丘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我市國家建設征收土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的通知》(商政〔2017〕52號)據實補償。

  五、辦理征收土地補償登記的期限、地點和聯系方式

  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圍內的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于通告頒布之日起15日之內持土地權屬證書或其他證明材料到商丘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睢陽分局辦理征地補償登記手續,請互相轉告。逾期未辦理征地補償登記手續的,其補償內容以調查結果為準。聯系電話0370—3025528。

  六、對征地批復有異議的,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60日內向有權機關提出行政復議

  自通告頒布之日起,在被征收土地上搶種的樹木、作物或建造建筑物、構筑物等不予辦理補償登記。

  特此通告。

  2019年6月12日

  商征通告字〔2019〕6號

  商丘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通告

  商丘市2018年度第十二批城市建設用地已經河南省人民政府于2019年5月14日以豫政土〔2019〕533號文件批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46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25條的規定,現將商丘市2018年度第十二批城市建設用地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建設用地項目名稱

  商丘市2018年度第十二批城市建設用地。

  二、被征收土地位置

  商丘市睢陽區新城街道三商居委會龐莊東組、龐莊西組、三商居委會、鄭莊東組、鄭莊西組、金橋居委會董瓦房組。

  三、被征收土地單位權屬、地類、面積、補償標準、安置途徑及擬開發用途等見下表

  四、補償費用標準

  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河南省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通知》(豫政〔2016〕48號)進行補償,地上附著物補償費、青苗補償費按照《商丘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我市國家建設征收土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的通知》(商政〔2017〕52號)據實補償。

  五、辦理征收土地補償登記的期限、地點和聯系方式

  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圍內的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于通告頒布之日起15日之內持土地權屬證書或其他證明材料到商丘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睢陽分局辦理征地補償登記手續,請互相轉告。逾期未辦理征地補償登記手續的,其補償內容以調查結果為準。聯系電話0370—3025528。

  六、對征地批復有異議的,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60日內向有權機關提出行政復議

  自通告頒布之日起,在被征收土地上搶種的樹木、作物或建造建筑物、構筑物等不予辦理補償登記。

  特此通告。

  2019年6月12日

  商征通告字〔2019〕7號

  商丘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通告

  商丘市2018年度第十三批城市建設用地已經河南省人民政府于2019年5月3日以豫政土〔2019〕521號文件批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46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25條的規定,現將商丘市2018年度第十三批城市建設用地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建設用地項目名稱

  商丘市2018年度第十三批城市建設用地。

  二、被征收土地位置

  商丘市睢陽區宋城街道迎賓居委會十里鋪組、石莊組、石大院組、水口組、張吉莊組、五里井居委會李莊組。

  三、被征收土地單位權屬、地類、面積、補償標準、安置途徑及擬開發用途等見下表

  四、補償費用標準

  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河南省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通知》(豫政〔2016〕48號)進行補償,地上附著物補償費、青苗補償費按照《商丘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我市國家建設征收土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的通知》(商政〔2017〕52號)據實補償。

  五、辦理征收土地補償登記的期限、地點和聯系方式

  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圍內的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于通告頒布之日起15日之內持土地權屬證書或其他證明材料到商丘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睢陽分局辦理征地補償登記手續,請互相轉告。逾期未辦理征地補償登記手續的,其補償內容以調查結果為準。聯系電話0370—3025528。

  六、對征地批復有異議的,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60日內向有權機關提出行政復議

  自通告頒布之日起,在被征收土地上搶種的樹木、作物或建造建筑物、構筑物等不予辦理補償登記。

  特此通告。

  2019年6月12日

  商征通告字〔2019〕8號

  商丘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通告

  商丘市2018年度第二十七批城市建設用地已經河南省人民政府于2019年5月17日以豫政土〔2019〕554號文件批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46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25條的規定,現將商丘市2018年度第二十七批城市建設用地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建設用地項目名稱

  商丘市2018年度第二十七批城市建設用地。

  二、被征收土地位置

  商丘市梁園區建設街道曹莊社區、隴海社區,平原街道新區居委會王菜園組、新區居委會喬莊寨組。

  三、被征收土地單位、權屬、地類、面積、補償標準、安置途徑及擬開發用途等見下表

  四、補償費用標準

  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按照省政府公布的《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河南省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通知》(豫政〔2016〕48號)進行補償,地上附著物補償費、青苗補償費按照《商丘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我市國家建設征收土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的通知》(商政〔2017〕52號)據實補償。

  五、辦理征收土地補償登記的期限、地點和聯系方式

  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圍內的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于通告頒布之日起15日之內持土地權屬證書或其他證明材料到商丘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梁園分局辦理征地補償登記手續,請互相轉告。逾期未辦理征地補償登記手續的,其補償內容以調查結果為準。聯系電話0370-3125162。

  六、對征地批復有異議的,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60日內向河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復議

  自通告頒布之日起,在被征收土地上搶種的樹木、作物或建造建筑物、構筑物等不予辦理補償登記。

  特此通告。

  201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