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的素質真的要不得!
違法在先,還公然阻礙交警執法!
叫囂“我就是要妨礙執行公務!”

近日,民警在洛陽市解放路26中門口執勤
發現一輛白色路虎越野車逆向行駛
存在交通安全隱患,便上前查糾
該車駕駛員及隨車女子卻極其不配合!
案情回顧:
7月11日下午16時,洛陽交警金谷大隊民警在我市解放路26中門前執勤,發現一輛車牌號為豫C771**的白色路虎越野車逆向行駛。

執勤民警立即上前進行糾違。該車駕駛員為男性(姓名:張某飛),副駕隨乘為女性(姓名:潘某彎)。民警要求駕駛員出示證件配合檢查時,發現張某飛出示的證件包里夾有現金,于是便讓其將駕駛證單獨取出,該男子聽后拒絕交出駕駛證,且態度惡劣。執勤民警電臺呼叫同事后,該男子才將駕駛證交出。
檢查駕駛證后,執勤民警向駕駛員張某飛耐心說明逆向行駛屬于交通違法行駛,需依法處罰。隨后民警讓其出示行駛證,坐在副駕駛的女子潘某彎拒絕出示行駛證。

大隊先期增援警力趕到現場后,該女子才將行駛證提供給民警。當民警拿出處罰決定書對其進行處罰時,該女子上前搶奪駕駛證和行駛證。

現場執勤民警對該女子進行口頭警告,要求該女子保持安全距離。由于該女子情緒激動,民警為保障自身執法安全,主動后退與其保持距離,該女子繼續無視警告,且情緒愈加激動,沖上前將民警電臺打落在地,并搶奪民警手中的處罰決定書。

民警數次警告該女子的行為已經阻礙執法人員執法,若不及時停止將采取強制措施。但該女子仍然無視警告。最終,待全部增援警力趕到現場后,將該女子控制并帶離。
目前,洛陽交警金谷大隊依法對駕駛員張某飛逆行交通違法行為做出罰款200元記3分處罰,對隨乘女子潘某彎依法行政拘留。

民警依法履職受法律保護
對于挑戰法律權威
無視民警正當執法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
洛陽交警必將依法嚴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