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許昌通報3起侵害群眾利益不正之風典型案例 4名干部被開除黨籍

  1。鄢陵縣柏梁鎮林家社區居委會主任林彥林侵占集體資金問題。

  2013年至2017年,林彥林利用擔任林家社區居委會主任、發放集體土地租金的職務便利,以其大兒子林紅軍和二兒子林二軍的名義每年領取7.3畝土地租金,共計41826.4元,所領租金用于自己日常消費。2019年6月17日,林彥林受到開除黨籍處分,違規所得予以退回。

  2。建安區五女店鎮丁莊村黨支部書記丁國甫、村委委員郭代其、一組組長張記明違規騙取項目補償款問題。

  2017年4月,丁國甫與郭代其、張記明三人以修路為由,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通過虛例補償人員、偽造補償款發放清單的方式,從鄭合高鐵項目補償款中套取175257.6元,三人每人平均獲得58419.2元,用于其個人消費使用。2019年6月25日,丁國甫、郭代其、張記明分別受到開除黨籍處分,違規所得予以收繳。

  3。東城區鄧莊街道辦事處塔東村原四組組長郭松江違規領取國家糧食補貼款問題。

  2013年東城區動遷建設中心征收土地,涉及郭松江土地9.325畝,郭松江領取土地補償款后,沒有及時核減已征收補償土地糧食補貼,2014年至2018年,以家庭新增8口人的名義,違規領取國家糧食補貼款6144.44元。同時郭松江還存在其它違規違紀問題。2019年7月5日,郭松江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規所得予以上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