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題:《鶴壁市住建局發布購房風險警示》

  來源:鶴壁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為規范我市房地產市場秩序,

  維護購房群眾的合法權益,

  防止群眾上當受騙及財產損失,

  7月28日,

  鶴壁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現對以下兩個項目進行購房風險警示。

  一、龍門柒號院項目位于市淇濱區泰山路與柳江路交叉口西北角,目前該項目尚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不具備銷售條件,存在購房風險。

  二、由精工公司牽頭對外團購的項目,暫未命名,位于市示范區天山路與淇水關路交叉口東南角,精工公司陳黎陽現正在以建設職工住宅小區名義收取意向定金,目前該項目尚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不具備銷售條件,存在購房風險。

  鶴壁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鄭重提醒廣大購房群眾防范購房風險,

  不要購買未取得

  《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樓盤,

  以免給您帶來不必要的經濟糾紛和損失。

  同時,也告誡各房地產開發企業、中介機構:要按照《關于印發<河南省打擊侵害群眾利益違法違規行為治理房地產市場亂象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豫建房管〔2018〕33號)要求,守法誠信經營,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項目一律不得預售,一律不得提供中介服務,對房地產開發企業、中介機構違法違規行為,鶴壁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將依法依規予以處理。

  一、購房時需要現場檢查的證件

  (一)查看開發企業的《營業執照》和資質證書;

  (二)特別需要檢查開發企業是否取得“五證”:

  1。《國有土地使用權證》

  2。《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3。《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4。《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

  5。《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購房時,“五證”中最關鍵的是《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預售范圍為本項目可銷售樓盤,購房者務必看清所要購買的房屋是否在預售范圍內,不在預售許可范圍內的房屋不符合銷(預)售條件,請不要購買或繳納任何形式的費用。

  (三)需要請購房業主特別注意的是,按照相關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在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前,不得以認購、預訂、排號、售卡等方式向購房人收取或變相收取認購金、預訂金、排號費等任何形式的費用”。

  各位購房業主請不要在房地產項目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前繳納認購費、預訂金、排號費、會員費等任何形式的費用。開發企業此類收費行為屬違規行為,購房者繳納的相關費用將存在極大風險,合法權益可能受到損害,建議廣大購房者理性消費。若開發企業向購房者收取或者變相收取定金、預訂款等費用,請及時向市、縣(區)建設、房地產管理部門舉報。

  二、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過程中應注意的事項

  (一)在簽訂合同前,要仔細閱讀合同條款。

  (二)注意用地性質和土地使用年限。不同用途的土地使用年限不同,住宅用地一般70年,工業用地、教科文衛體用地、綜合用地一般50年,商業旅游及娛樂用地為40年,購房者應問清楚用地性質。用地性質不僅決定土地使用年限,還關系到今后使用過程中物業、水電、稅費的高低。

  (三)注意土地、房屋是否被抵押。開發企業為籌集建設資金,往往會將土地或在建的商品房抵押給銀行以獲得貸款,購房者一定要向開發企業詢問土地、房屋抵押情況。

  (四)在合同簽訂后30日以內,要督促開發企業按期辦理商品房合同備案手續。合同備案后,房管局會短信通知購房者,也可登錄房管局網站查詢合同備案情況。

  三、交房時應注意的事項

  (一)要求開發企業提供房屋竣工驗收的證明文件,如《房屋竣工驗收報告》、《房屋監督報告》。如果開發企業不提供或未取得房屋竣工驗收的證明文件,購房者有權不收房。開發企業強行交房或擅自交房的,購房者可以向市、縣(區)建設、房地產管理部門舉報。

  (二)交房時,購房者應將契稅、維修資金等相關費用繳納到稅務、房管部門專戶,不能繳納給開發企業。

  (三)交房后,購房者應遵守房屋裝飾裝修相關規定,不得亂搭亂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