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鄭州日報

  原標題:《9月1日0時至11月1日6時 京港澳高速繼續對危險貨物運輸車輛限行》

  8月31日,記者從省公安廳高速交警總隊獲悉,為了加強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預防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條、《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辦法》第五十條之規定,決定自2020年9月1日0時至11月1日6時,在京港澳高速公路繼續采取限制危險貨物運輸車輛通行的措施。

  據介紹,在上述時間段內,京港澳高速公路全線繼續禁止危險貨物運輸車輛通行。沿線各收費站禁止危險貨物運輸車輛駛入。危險貨物運輸車輛應選擇大廣等其他高速公路繞行或就近駛離高速公路。

  高速公路服務區加油(氣)站燃油(氣)配送企業,應當主動到加油(氣)站所屬運營管理單位報備車輛信息,配送車輛經收費站核對報備信息后,在每日8時至20時經由配送目的地與收費站之間最近路線配送。配送車輛應嚴格遵守臨時交通管制措施,遇惡劣天氣就近駛離高速公路。

  危險貨物運輸車輛應當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和《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辦法》等規定,自覺服從指揮疏導,依法守規安全行駛。

  對違反禁止通行、限制通行規定,違法通行的車輛及駕駛人,一律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從嚴從重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鄭報全媒體記者 張玉東 通訊員 楊軍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