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映象網-東方今報

  原標題:《河南實行鄉村醫生“鄉聘村用”》

  東方今報記者  董彩紅/文 袁曉強/圖

  日前,河南省衛生健康委、財政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聯合印發《關于開展鄉村醫生“鄉聘村用”工作的指導意見》,提出到2022年年底,河南初步形成符合實際的鄉村醫生“鄉聘村用”制度和養老保障政策體系,初步建立鄉村醫療衛生服務管理一體化體制機制;到2025年年底,全省普遍實行鄉村醫生“鄉聘村用”制度,基本建立鄉村醫療衛生服務管理一體化體制機制。

  《意見》指出,引導符合規定條件的鄉村醫生自愿與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簽訂勞動合同,采取人事代理等方式,納入鄉鎮衛生院統一管理;鼓勵各地大膽創新,試點先行,總結經驗,穩步推進,優先覆蓋鄉村醫生“空白村”和貧困偏遠地區,優先覆蓋符合規定條件的本土在崗鄉村醫生,優先覆蓋公有產權村衛生室,確保村衛生室正常運行。

  據悉,河南縣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統一組織對受聘鄉村醫生進行崗前培訓,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統一組織為受聘鄉村醫生辦理醫師注冊或變更注冊手續。受聘鄉村醫生應當根據鄉鎮衛生院派遣到轄區村衛生室工作,接受鄉鎮衛生院行政、業務、人員、藥械、財務、績效考核“六統一”管理,可按基層衛生技術人員晉升職稱,經費補助政策不變。鄉鎮衛生院為受聘的鄉村醫生辦理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工傷保險,由鄉鎮衛生院和受聘鄉村醫生個人按規定的比例繳納參保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