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河南省直公積金出新規:鄭州市區購首套住房 高層次人才最高可貸120萬》
□東方今報·猛犸新聞首席記者 宋迎迎
11月30日,河南省直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最新通知,明確高層次人才夫妻雙方均在省直資金中心繳存6個月以上(含6個月),家庭購買鄭州市區首套自住住房,最高貸款額度在80萬元的基礎上上浮50%,最高貸款額度為120萬元。
根據河南省省直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發布的《關于省直單位高層次人才住房公積金支持政策的通知》,高層次人才在鄭州市區購買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可適當延長購房手續的時限;無自住住房且租賃住房的可按實際支付房租金額提取住房公積金。
《通知》同時明確,高層次人才住房公積金繳存6個月以上(含6個月)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在其他中心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合并計算繳存時間。高層次人才住房公積金貸款償還能力,可按實際工資收入認定,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適當放寬短期負債限額。
尤其值得關注的是,高層次人才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將在80萬元的基礎上上浮50%,這也就是說,高層次人才鄭州市區首套住房最高能貸120萬。
據悉,河南省直公積金出新規適用范圍和對象為,在河南省省直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省直黨政機關、大中專院校、醫院、科研機構、中央駐鄭單位及省屬企業自2017年11月21日以來培養和引進的,經相關部門按照《河南省高層次人才認定和支持辦法》(豫人才〔2017〕5號)認定的頂尖人才(A類人才)、領軍人才(B類人才)、拔尖人才(C類人才)及其他同類人才。
《通知》同時明確,提供方便快捷的“一站式”服務,在經三路、東區營業部辦事大廳開通高層次人次綠色通道,開展預約服務、延時服務和上門服務,為高層次人才提供優先辦理、就近辦理、便捷辦理的住房公積金服務。
《通知》還特別規定,高層次人才在省直資金中心繳存住房公積金,工作地不在鄭州市的,在鄭州市區購買自住住房可享受住房公積金支持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