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單位有權處罰
逃票成信用污點
無票或者持無效車票乘車、冒用他人乘車證件或者持偽造證件的,軌道交通經營單位可以按照出閘站線網單程最高票價補收票款,并可加收出閘站線網最高票價5倍罰款。
冒用他人證件、使用偽造證件乘車和其他逃票行為三次以上,逃票信息可以納入個人信用信息系統。
數據一組:
如今,地鐵1號線的日均客流量已增至27萬人次,最高日峰值達到35.1萬人次。
根據鄭州市軌道交通規劃,到2020年,鄭州市中心城區將形成由6條運營線路組成的“兩橫、兩縱、一環、一放射”的放射狀軌道交通線網,總長208公里;到2050年,形成覆蓋全鄭州市五縣六區共計18條線路、長達677.9公里的軌道交通網絡。
目前,1號線二期、2號線南延線及5號線工程均已相繼開工建設,3號線一期工程將在下半年開工,鄭州市軌道交通將進入大建設、大發展的新局面。
規劃1
有關部門不可太任性要保障軌道交通用電、用水、通信
不少市民對今年1月份地鐵的移動“沒信號”印象頗深,進入地鐵1號線后,使用移動卡的手機不僅無法上網,打電話、收發短信也都無法實現。這種信號的缺失,持續一個星期時間。
不管其背后是大企業“任性”的比拼,或是其他不可告人的原因,最受傷的還是乘客。這種情況以后不允許發生了,《條例《草案)》作出明確規定,電力、供水、通信等單位應當保障軌道交通用電、用水、通信需要,協助軌道交通經營單位保障軌道交通正常建設、運營。
另外,在編制軌道交通規劃時,應當按照規定廣泛征求社會公眾、沿線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及有關單位的意見。如果軌道交通建設影響道路通行,公安機關應當會同相關部門制定交通疏解方案,避免或者減少軌道交通工程施工對城市交通造成的影響。
規劃2
建立聯運保障機制地鐵口要配備公共自行車租賃點
鄭州市要建立軌道交通與地面交通聯運保障機制,軌道交通、城市公共交通、客運出租汽車、道路旅客運輸、鐵路運輸等經營單位應當配合實施聯運保障工作。
以后,鄭州市的地鐵口都要配備公共自行車租賃點。根據規定,鄭州市在確定軌道交通車站用地范圍時,應當規劃預留換乘樞紐、公共汽(電)車和出租汽車站點、機動車和非機動車停車場、公共自行車租賃點、公共廁所等公共交通和公共服務設施用地及緊急疏散用地。
軌道交通車站內,醒目位置要公布首末班車運營時間及換乘指示信息,調整首末班時間時,要及時告知乘客。在使用安全監控設施時,要依法保護乘客隱私。
[票價]
由政府定價,不能擅自調整
根據規定,軌道交通票價實行政府定價,軌道交通經營單位要執行價格主管部門依法制定的票價,不得擅自調整。老年人、兒童、中小學生、現役軍人和殘疾人按規定可享受優惠乘車或者免費乘車待遇。
如果遇到自然災害、惡劣氣象條件或者重大安全事故以及其他突發事件等嚴重影響軌道交通安全,且無法采取措施保證安全運營時,軌道交通經營單位可暫停線路運營或部分路段運營。暫停運營應當及時向社會公告。因故停運時,乘客可原價退票。
[投訴]
乘客投訴軌道經營單位5個工作日內要答復
如果對軌道交通公司的服務不滿意,乘客是否可以投訴?根據規定,鄭州市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和軌道交通經營單位應當建立投訴受理制度,公布投訴渠道,接受乘客對軌道交通經營單位及其工作人員違反運營規定和服務規范行為的投訴,并應自接受投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作出答復。
乘客對軌道交通經營單位答復有異議的,可以向市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申訴。對申訴的答復應當自接受申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作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