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費”一直受質疑

  據悉,鄭州市居民用水的綜合水價,目前為每立方米2.4元,其主要由四部分組成:基本水價1.50元、附加費0.10元、水資源費0.15元,污水處理費0.65元。

  “2.40元的水費,除了1.5元交給自來水公司之外,其他三項都是代替政府收的。”鄭州自來水投資控股有限公司有關人士說。

  據了解,0.1元的附加費交給地方政府,而收費并沒有依據。在我省18個省轄市中, 三門峽、濟源之外的16個城市都在收。而在全國31個直轄市、省會城市中,收取這一費用的只有7個城市,且金額不同。

  0.65元的污水處理費,依據《城市排水和污水處理條例》收取,也是給地方政府的。這項費用合理合法,全國都在收取。

  那么,0.15元的水資源費從何而來?此前有媒體報道,國辦2004年發文“授權”北京、天津、河北、江蘇、山東、河南6省市,籌集“南水北調基金”。各省、市采取的資金籌集方式都是從水費中“代收”。去年9月,財政部發布通知,除河北外的其他5省、市均完成上繳任務,取消收取“南水北調基金”。然而,雖然取消了,但5省、市的水價卻沒有降低。

  東方今報記者對比鄭州市物價局官網后發現,此前的“南水北調基金”,如今被“水資源費”取代。為此,很多人指責該費用不合理。

  階梯水價將走上前臺

  如今,隨著南水的到來,水價上漲,貌似已經板上釘釘。那么,此次鄭州的水價如何調整呢?

  按東方今報記者目前了解的情況來看,呼喊多年的“階梯水價”,也許將自此正式登上歷史舞臺。

  先看國內,在31個直轄市、省會城市中,目前已經實施階梯水價的城市有19個,接近三分之二。而在我省18個省轄市中,實施階梯水價的城市已經達到11個,同樣接近三分之二。

  早在2013年11月,國家發改委價格司副巡視員郭劍英做客新華網時透露,要建立一種有利于節水的水價制度。目前,各地都在推行階梯水價,下一步將在全國全面推行居民階梯水價制度。而鄭州市物價局當時接受東方今報記者采訪時也表示,鄭州市不是實不實行階梯水價的問題,而是何時實施的問題。

  “實施階梯水價的前提,是完成‘戶表改造’。”鄭州自來水投資控股有限公司戶表部負責人說,戶表改造由市、區兩級財政與自來水公司按4∶3∶3的比例籌措改造資金,居民免費。

  據悉,鄭州市大規模戶表改造從2011年開始,計劃用5年時間完成全市約28萬戶的改造任務,目前已完成了20萬戶的改造,為推進階梯水價奠定了基礎。

  調價要考慮承受能力

  按照鄭州市戶表改造的步伐,到2015年年底,免費“戶表改造”工作將結束,而“階梯水價”的實施條件已經成熟。

  按照國家發改委的要求,實行居民用水階梯價格制度應遵循的基本原則有三個:一是保障基本需求,即保持居民基本生活用水價格相對穩定,二是促進公平負擔,居民生活用水價格總體上要逐步反映成本;三是堅持因地制宜。

  “實施階梯水價,一定要兼顧公平。”鄭州市民王琳琳說,假如每戶的基本用水量設定為10立方米,超過10立方米后,假如按照4元收取。那么,沒有進行戶表改造的用戶如何計費?收高了,對這些用戶不公平;收低了,對改造過的用戶不公平。另外,基本用水量如何確定,也是個問題。張家一口人、王家三口人、李家六口人,基本用水量都設定為10立方米,顯然也不公平。

  為此,她希望物價部門在出臺價格前,要到全國其他實施階梯水價的城市進行調研。同時,她還建議,制定階梯水價時,要注意居民的承受能力,尤其是對于城市弱勢群體,要進行價格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