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駐馬店市委關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和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的安排,從6月下旬開始,駐馬店市委巡察組對驛城區、平輿縣、上蔡縣、駐馬店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駐馬店市城鄉規劃局5個縣區和單位開展巡察,巡察時間一個月。6月30日和7月1日,市委五個巡察組已全部進駐被巡察地方和單位。

  為方便干部群眾反映情況,駐馬店市委巡察組公開各巡察組舉報電話、舉報短信手機、網絡郵箱與通信地址,被巡察縣區和單位干部群眾可在巡察期內向巡察組反映情況。

  巡察期間,駐馬店市委巡察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地方和單位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和下一級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問題的來信、來電、來訪,重點是以下七個方面的舉報和反映。一是發表或傳播同中央決定相違背的言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以及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委決策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等違反政治紀律、政治規矩問題;二是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和縣以上機關“四項制度”不力問題;三是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見》及市委、市政府《若干意見》,搞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等作風方面的問題;四是以權謀私、權錢交易、貪污賄賂、腐化墮落等違紀違法問題;五是違背黨的民主集中制,拉幫結派、違規用人、拉票賄選、買官賣官等選人用人方面的問題;六是上級黨委巡視巡察反饋意見整改和移交事項辦理中存在的問題;七是市委要求了解的其他問題。其他不屬于巡察受理范圍的信訪問題,按規定由有關部門和被巡察地方處理。(駐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