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街區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會議提出,將著力調整能源、產業結構,堅決遏制大氣污染惡化趨勢,工作不力的責任單位和個人將約談、停職、降職、免職。

  首先加大對現有污染源的監管。監察執法人員定期巡查、抽查,明察暗訪相結合,對冶煉、碳素等重點企業進行定期和不定期檢查;對企業鍋爐的除塵設施運行情況進行全面監督,對發現的污染點和源頭,實行發現一起、治理一起。

  加強環保專項整治。開展工業廢氣、城市揚塵、餐飲業油煙等專項整治活動,切實加強防護措施;在揚塵污染防治方面,采取車輛清洗、密閉運輸、原料覆蓋、灑水降塵和臨時綠化等措施,切實消除大氣污染源。

  嚴格執行環評審批,嚴控新增污染源。對新建設的“大氣污染型”項目,要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環保“三同時”制度,對未執行環保“三同時”制度的新建項目將嚴禁開機生產。

  上街區還建立“屬地管理、屬地負責、條塊結合、齊抓共管”的長效工作機制,形成區域聯防聯控的大氣污染防治體系。細化目標,落實工地揚塵監管片長制、道路揚塵監管路長制,保證每個工地、每條道路都有明確的監管責任人。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的揚塵違法行為及查處情況,納入企業信用評價系統。

  嚴格落實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要求,明確領導干部和區直部門的具體職責,各鎮辦黨政一把手負總責,對工作不力的單位和個人采取約談、停職、降職、免職等措施進行問責;構成違紀的,追究黨紀政紀責任,涉嫌違法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