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家臣落馬官員朱家臣在懺悔書中稱,其在任周口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7年間,通過虛開發票、購買假發票,“派發”給基層單位和個人,報銷所得公款據為己有、用于個人消費,累計金額超過400萬元。2015年4月23日,平頂山中級人民法院對朱家臣貪污、受賄一案進行公開宣判,以受賄罪、貪污罪并罰,判處朱家臣有期徒刑18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沒收個人財產60萬元。透視朱家臣將發票報銷變為索賄手段的行為,也給黨員干部帶來警示: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亂花,黨員干部要真正做到嚴于修身、嚴于用權、嚴于律己。
□東方今報記者 米方杰 通訊員 翟耀
書記走到哪兒
發票報到哪兒
朱家臣于1955年9月出生,河南虞城縣人,曾歷任洛寧縣委書記,洛陽市委副秘書長兼辦公室主任,周口市委常委、統戰部長。2007年起任周口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時間長達7年。
2013年10月,省委第四巡視組在周口市進行巡視回訪期間,不斷接到舉報,“朱家臣人走到哪里,發票就報銷到哪里”。
周口市政法系統一名基層干部說:“有一年春節,我意外地收到了他發來的短信,提醒我還有機會能進步?!薄澳阆?,他那么大的領導能給我發個短信,抽空能不去見他嗎?結果到他辦公室剛說上幾句話,他就遞給我幾張發票,大概有1萬多元?!?/p>
類似情景,在周口市政法系統、縣區黨政機關,甚至銀行、高校等領域的干部,有不少也都遇到過。基層單位收到他“派”來的發票五花八門:有煙票、酒票,有禮品票、書票、買資料票、購物票等。朱家臣任周口市政法委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先后索要或收受他人賄賂678萬余元。其中,通過報銷發票向他人索賄是其主要形式。他先后向90多人明目張膽索取賄賂,少則一兩萬元,多者十幾萬元;少的報銷一兩次,多的報銷五六次,累計金額400多萬元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