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今報記者 米方杰

  今年以來我省反腐持續高壓,在大力打虎的同時,也在使勁拍蠅,8月28日上午,省紀委再次通報了八起查處的典型案例。

  ●鄭州市二七區馬寨鎮農業服務中心原主任李功:騙取拆遷補償款

  2013年10月,李功伙同馬寨鎮張寨村原會計劉如卿,借合村并城拆遷之機,弄虛作假,騙取拆遷補償款147.27萬元。李功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劉如卿受到開除黨籍處分,二人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通許縣財政局原副局長宋流鋒:濫用職權、索賄等

  2012年至2013年,宋流鋒利用工作之便,以協調教育工作開支為由,向轄區內部分學校報銷并索取個人費用共計6.6萬元。宋流鋒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湯陰縣瓦崗鄉中心學校原校長張吉印:受賄

  2012年至2014年,張吉印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承攬學校工程、工程款結算、安排工作等方面提供幫助,收受他人現金5.3萬元,并伙同該校會計多次采取虛報發票的方法,套取國家資金設立小金庫,并花費其中6.28萬元購買汽車一輛歸個人使用。張吉印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

  ●鶴壁市淇濱區金山辦事處龐村黨支部原書記劉春博:違反財經紀律等

  2013年至2014年,劉春博利用職務之便,收取轄區內企業贊助費13.55萬元設立“小金庫”;利用村古廟會之機,用公款招待外村干部和辦事處部分干部,共花費1.05萬元;帶領村“兩委”干部赴山西公款旅游,花費0.77萬元;為其子舉辦婚禮擺宴席80余桌,違規收受禮金7.1萬元。劉春博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其公款旅游、公款吃喝招待等費用予以追繳。

  ●延津縣小潭鄉原副鄉長于步穎:侵占惠農補貼資金

  2011年至2013年,于步穎利用職務便利,將國家撥給小潭鄉10個村的10.6萬元良種補貼資金據為己有。于步穎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

  ●濮陽縣海通鄉商鎖城村村委會原主任商少振:騙取扶貧資金

  2012年9月,商少振利用職務便利,在協助海通鄉政府開展扶貧開發到戶增收試點項目中,伙同他人編造本村70戶貧困戶合作種植蓮藕項目的虛假材料,騙取扶貧資金24.25萬元,并將其中15萬元據為己有。商少振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

  ●禹州市無梁鎮大木廠村黨支部原書記、村委會原主任王新樹:挪用集體資金

  2013年至2014年,王新樹利用職務便利,挪用本村2組的荒山承包款10萬元,用于個人生活開支和生意經營達6個月之久。王新樹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零6個月,緩刑2年。

  ●淮陽縣臨蔡鎮吳集村黨支部原書記張勇軍:挪用民生資金

  2010年至2013年,張勇軍私自將本村村民低保款取出,將其中9.13萬元用于償還村集體欠款;將本村8戶村民危房改造資金2.98萬元和2戶低保款0.41萬元據為己有。張勇軍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