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省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了《河南省依法行政考核方案》,決定對我省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政府,以及省直行政執法部門等單位的依法行政情況每年進行“大考”,考試成績將采取適當形式公布或者通報,書面反饋給被考核對象,同時抄送省紀委和省委組織部。

  依法行政考核每年組織一次,采取日常考核與集中考核相結合、書面審查與實地考查相結合、專家評審與社會評議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政府,省政府各行政執法部門、法律法規授權具有公共事務管理職能的組織等省直行政執法部門等都納入到了“大考”范圍。

  《考核方案》提出將采取百分制計分,總分值為100分,考核內容包括履行政府職能情況等10個方面,“考試”成績將分為優秀、良好、一般和不合格4個等次,采取適當形式公布或者通報,書面反饋給被考核對象,同時抄送省紀委和省委組織部。

  省政府要求,依法行政考核結果要與獎勵懲處、干部任免掛鉤。對連續3年考核優秀的考核對象及主要負責人提出表彰獎勵建議報省政府。對考核中發現的問題,考核實施機關書面要求考核對象整改,考核對象要書面反饋整改情況。考核中發現有嚴重違法行政行為的,考核實施機關將啟動行政執法責任追究程序,或者移送行政監察機關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

  值得關注的是,我省規定,凡是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考核對象的主要負責人將接受約談。對連續3年考核不合格的,將具體情況報省政府。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政府和省直行政執法部門不履行對依法行政工作的領導、監督、指導職責,導致本地、本系統1年內發生多起嚴重違法行政案件或事件,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將嚴肅追究該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政府和省直行政執法部門主要負責人的責任。鄭州晚報記者 裴蕾

  從這10方面進行考核

  ●履行政府職能情況

  ●制度建設情況

  ●重大行政決策情況

  ●推進服務型行政執法情況

  ●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情況

  ●行政權力監督情況

  ●政務公開情況

  ●化解社會矛盾糾紛情況

  ●依法行政能力建設情況

  ●依法行政推進機制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