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李嵐 通訊員 孫儀洋
本報訊 9月5日,在新密市大隗鎮一名為幸福花園的小區建筑工地上,一名包工頭在討要工程款無果的情況下,爬上了30多米高的塔吊架頂吊臂上,要跳塔自殺。大隗派出所民警和消防官兵趕到后,經過2個半小時的艱苦營救,終于成功將其救下。
當天上午9時許,大隗派出所民警接到當地群眾報警,稱一名男子爬到30多米高的塔吊上要自殺。民警趕到現場時,塔吊上的男子情緒十分激動,大聲喊叫,不許別人靠近自己。見此情形,民警在塔下喊話,與跳塔者談判,借機轉移其注意力,讓消防官兵爬上塔吊,伺機解救。
起初,男子看到消防官兵往塔吊上爬,以跳下相威脅,逼迫消防官兵退下。后經民警的耐心勸說,其情緒才平靜下來。上午11時30分,一名消防隊員終于爬上塔頂的吊臂上,將輕生男子解救下來。
經警方初步調查,輕生男子姓王,43歲。今年3月,王某在該工地承包了為兩棟居民樓貼瓷磚的工程。辛苦忙碌了兩個多月,然而在向開發商討要45萬元的工程款時,對方只支付7萬余元,剩下的38萬元遲遲不給。9月5日早上,王某帶著跟他干活的農民工再次找開發商要錢,對方以沒籌到錢為由,讓其再等幾天。王某認為開發商故意不給,一氣之下便產生了跳塔輕生的念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