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怎么認定?

  構成交通事故應當具備下列要素:

  (1)必須是車輛造成的。  

  (2)是在道路上發生的。  

  (3)在運動中發生。  

  (4)必須有損害后果的發生。損害后果僅指直接的損害后果,且是物質損失,包括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  

  (5)當事人心理狀態是過失或有其他意外因素。  

  實踐中,交通事故當事人在事故發生后,為了逃避可能承擔的法律責任,離開事故現場,沒有積極履行搶救傷者和財產、向交通管理機關或者公安機關報告事故情況、在現場等候處理等交通法規所規定的義務,一般認定為交通肇事逃逸。

  交通肇事逃逸是一種特別惡劣的交通違法行為,下面從行政責任、民事責任、刑事責任三個方面為大家詳細介紹交通肇事逃逸將受到的處罰。

  交通肇事逃逸處罰詳解

  一、行政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條第二款規定:發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該規定是對交通事故逃逸人員行政方面的制裁,其將被吊銷駕照且終生不能再取得,且不論其造成的交通事故后果大小。

  二、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規定:發生交通事故后當事人逃逸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這里所說的“責任”是指民事責任,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賠償責任。法律將該責任確定為推定過錯責任。由于當事人逃逸導致事故現場遭到破壞,使交管部門對事故責任難以認定,首先推定其有過錯,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若其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才可減輕其責任。

  三、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犯交通肇事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交通肇事后逃逸屬情節加重犯,刑法將此規定了較重的量刑。

  需要提及的是,《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后為逃避法律追究,將被害人帶離事故現場后隱藏或者遺棄,致使被害人無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嚴重殘疾的,以故意殺人罪或者故意傷害罪定罪處罰”,交通肇事因逃逸致人死亡法定最高刑是十五年,故意殺人罪法定最高刑是死刑。

  輕微交通事故肇事逃逸如何處罰呢?《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一)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二)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四)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的;

  (五)強迫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構成犯罪的;

  (六)違反交通管制的規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

  (七)故意損毀、移動、涂改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構成犯罪的;

  (八)非法攔截、扣留機動車輛,不聽勸阻,造成交通嚴重阻塞或者較大財產損失的。

  行為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有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并處15日以下拘留。

  在此提醒廣大司機朋友:發生交通事故后,要立即停車、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并立即報警。千萬不要選擇逃逸,逃得了一時,逃不了一世,最終逃不出法律的制裁!

  發生交通事故該怎么處理?

  1、立即停車。停車后按規定拉緊手制動,切斷電源,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如夜間還需開示寬燈、尾燈。在高速公路上還需在車后按規定設置危險警告標志。  

  2、及時報案,聯系保險公司。當時人應及時將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肇事車輛及傷亡情況,打電話或委托過往車輛、行人向附近的公安機關或執勤民警報案。并及時告知車輛所投保的保險公司基本情況。  

  3、保護現場。保護現場的原始狀態,包括其中的車輛、人員、牲畜、和遺留的痕跡、散落物不能隨意挪動位置。為搶救傷者,應在其原始位置做好標記,不得故意破壞、偽造現場。當事人在警察到來之前,可用繩索等設置警戒線,保護好現場。  

  4、搶救傷者或財物。當確認受傷者的傷情后,能采取緊急搶救措施的應盡最大努力搶救,設法送附近醫院搶救治療。除未受傷或雖有輕傷本人拒絕去醫院診斷外,一般可以攔搭過往車輛或通知急救部門、醫院派救護車前來搶救。對于現場物品或被害人的錢財應妥善保管,防止被盜被搶。  

  5、協助現場調查取證。當事人必須如實向公安交通管理機關陳述事發經過,不得隱瞞交通事故的真實情況,應積極配合協助警察做好善后處理工作,并聽候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