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采砂,讓原來的林場全部被毀。多年采砂,讓原來的林場全部被毀。

  為了進一步了解采砂的情況,《經濟半小時》記者乘坐租來的一條小船,準備到沙河的里面去看看。在船上,記者看到,一座座石子堆成的小山露出水面,像連片的小島在水中靜默著。不遠處是采砂場里高高堆起的砂丘,和正在作業的采砂船。村民告訴記者,這些石頭堆是三四年前采砂場采完砂后留下的。而船正行走的區域,以前都是村里的林地和農田。

  在一座石子堆成的小島上,記者看到了一根標有紅線的標桿,這也是當年縣里立下的采砂紅線標桿,本來位于沙河南岸以南的位置,標桿曾經所在的位置已被河水掩蓋。

  在魯山縣馬樓鄉,記者走訪了多個村莊,不時就可以看到被移動甚至廢棄的采砂紅線標桿和警示牌。

  紅色警示牌有的就立在砂堆旁邊,但是砂場的人對次視而不見。

  路過這個歪歪扭扭的紅線標桿一直向西,穿過一小片槐樹林,就是一片更大范圍的采砂場。村民們告訴記者,這片小樹林正是國有林場的林地,沿著河道兩岸附近曾經一望無際的樹林,如今樹木已所剩無幾。

  河南省魯山縣馬樓鄉村民:原來這都是林地,挖砂一下挖完了,頭遍挖了挖二遍,二遍挖了挖三遍。

  在一片雜亂的砂礫中間,記者看到了一塊嵌在紅色瓷磚中的標示牌。標示牌的背面寫著“公益林區嚴禁采沙、采石、取土”的字樣。而標示牌的正面顯示的是“河南省國有林場國家重點公益林第一營林區虎營管理區”的管轄范圍圖。上面標示的林區面積是5065畝,落款是“魯山縣人民政府,2011年9月”。

  事實上,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第二十三條明確規定:禁止毀林開墾和毀林采石、采砂、采土以及其他毀林行為。2013年4月27日,國家林業局、財政部還聯合印發了《國家級公益林管理辦法》,其中第十一條規定,“禁止在國家級公益林地開墾、采石、采沙、取土,嚴格控制勘查、開采礦藏和工程建設征收、征用、占用國家級公益林地。”對于責任追究問題,辦法第三十一條也有明確規定,“國家級公益林經營者或者其他單位、個人違反本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造成國家級公益林破壞的,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然而無論是法律法規還是各種警示標牌都沒能阻擋住挖沙的腳步。記者在采訪中還了解到,采砂船除了在沙河河道兩岸作業,沙河下游的水庫庫區也沒能幸免。在新韓莊村北的沙河南岸,一艘抽砂船正停靠在岸邊,村民告訴記者,這是夜里到沙河下游的白龜山水庫庫區偷采的抽砂船。

  村民:這是庫區的抽沙船,不叫抽,他連夜作業,天明了就擱在這,沒人管。

  道路被毀,水井干涸,挖砂不止,百姓遭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