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市印發《關于2016年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重點工作職責分工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我市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工作3個方面15項重點任務,要求各級各部門研究制訂實施方案,并將落實情況納入績效考評體系。

  ●所有行政審批事項做到“零超時”

  《通知》指出,對確需下放縣(市)區的審批事項,要在人才、經費、技術、裝備等方面予以保障,確保縣(市)區接得住、管得好;對相同、相近或相關聯的審批事項,要一并取消或下放,增強放權的協同性、聯動性;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要統一審批標準,簡化審批手續,規范審批流程。所有行政審批事項都要嚴格按法定時限做到“零超時”。

  ●堅決取消或整合準入證、上崗證

  《通知》要求,按照省政府部署,落實職業資格目錄清單管理制度,清單之外一律不得開展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工作,清單之內除準入類職業資格外一律不得與就業創業掛鉤。嚴肅查處職業資格“掛證”“助考”等行為,嚴格落實考培分離。

  ●在“三證合一”基礎上實現“五證合一”

  在全面實施企業“三證合一”基礎上,再整合社會保險登記證和統計登記證,實現“五證合一、一照一碼”。

  《通知》要求,擴大“三證合一”覆蓋面,推進整合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實現只需填寫“一張表”、向“一個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辦理工商及稅務登記。

  ●全面清理和整合中介服務

  全面清理和整合規范各類認證、評估、檢查、檢測等中介服務,有效解決評審評估事項多、耗時長、費用高等問題。重點整治各種涉企亂收費,完善涉企收費監督檢查制度,強化舉報、查處和問責機制。組織開展涉企收費專項監督檢查,切實減輕企業負擔。

  ●擴大高校和科研院所自主權

  《通知》指出,凡是束縛教學科研人員積極性、創造性發揮的不合理規定,都要取消或修改;凡是高校和科研院所能夠自主管理的事項,相關權限都要下放,特別是要擴大高校和科研院所在經費使用、成果處置、職稱評審、選人用人、薪酬分配、設備采購、學科專業設置等方面的自主權。

  ●清除民間資本投資障礙

  《通知》強調,凡是法律法規未明確禁止的,一律允許各類市場主體進入;凡是已向外資開放或承諾開放的領域,一律向民間資本開放;凡是影響民間資本公平進入和競爭的各種障礙,一律予以清除。研究制定促進民間投資的配套政策和實施細則,建立行業準入負面清單制度,破除民間投資進入電力、電信、天然氣、養老、醫藥等領域的不合理限制和隱性壁壘,堅決取消對民間資本單獨設置的附加條件和歧視性條款。

  ●實體政務向網上辦事延伸

  大力推行“互聯網+政務服務”,推進實體政務大廳向網上辦事大廳延伸,打造政務服務“一張網”,簡化服務流程,創新服務方式,對企業和群眾辦事實行“一口受理”、全程服務。

  《通知》要求,制訂政府部門間數據信息共享實施方案,明確共享平臺、標準、目錄、管理、責任等要求,實現數據信息互聯互通和充分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