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做好政法干警招錄培養(yǎng)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加強政法干部隊伍建設,根據《2010年河南省政法干警招錄培養(yǎng)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豫政法[2010]39號)精神,決定近期組織開展基層政法機關定向招錄工作。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圍繞加強政法工作和政法干部隊伍建設的大局,以造就政治業(yè)務素質高、實戰(zhàn)能力強的應用型、復合型政法人才為目標,按照“招錄有序、公開公正、統(tǒng)考擇優(yōu)、定向培養(yǎng)、嚴格管理”的原則,重點從部隊退役士兵和普通高校畢業(yè)生中選拔優(yōu)秀人才,為基層政法機關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招錄及培養(yǎng)模式
通過公務員考試和教育入學考試一并統(tǒng)考的方式,由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教育部門組織,擇優(yōu)錄取至相關高校設立的試點班學習。試點班一律采取定向培養(yǎng)的方式。通過考試、體檢和考察合格被錄取的人員,在校期間的學費由國家統(tǒng)一負擔,國家還將對在校學習人員發(fā)給生活補助經費。學習期滿成績合格并獲得相應學歷學位的人員,按入學時確定的定向單位錄用為縣(市)級以下政法機關公務員,服務一定年限后方可交流。
試點班辦學層次分為專科教育、本科教育兩個層次。其中:
(一)?平逃
通過注重實戰(zhàn)的政法高等職業(yè)教育模式,主要面向縣(市)級以下基層公安和司法行政機關,培養(yǎng)政治素質高、實戰(zhàn)能力強的政法應用型人才。
試點班采取高中及以上學歷起點的?平逃,學制兩年,其中到基層政法機關實習不少于半年,對符合畢業(yè)條件的學生頒發(fā)專科畢業(yè)證書。
(二)本科教育
通過?萍耙陨蠈W歷起點本科和第二學士學位教育,主要面向縣(市)級以下法院、檢察院及公安、司法行政機關,培養(yǎng)本科層次的應用型、復合型政法人才。
試點班采取?萍耙陨蠈W歷起點本科和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模式,學制兩年,其中到基層政法機關實習不少于半年,完成規(guī)定學業(yè)的,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頒發(fā)本科畢業(yè)證書和授予學士學位。
定向到縣(市)級以下法院、檢察院的各學歷層次的試點班學生,在校期間參加國家統(tǒng)一司法考試,實行單獨的取得資格政策。
三、招錄培養(yǎng)計劃
2010年全省計劃招錄培養(yǎng)1410人,其中法院系統(tǒng)58人、檢察院系統(tǒng)52人、公安系統(tǒng)1200人、司法行政系統(tǒng)100人。承擔培養(yǎng)任務的為山東大學、中國人民公安大學、中國刑事警察學院、中央司法警官學院、河南警察學院、河南司法警官職業(yè)學院等6所院校。定向培養(yǎng)方向為我省縣(市)級基層政法機關,具體計劃見附件1。
四、招錄對象及條件
(一)招錄對象: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包括公安現役部隊)25周歲以下、現戶籍在河南、符合報考條件的退役士兵;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河南生源的應屆畢業(yè)生(含2008年和2009年畢業(yè)未就業(yè)的高校畢業(yè)生,及按照國家規(guī)定視為應屆畢業(yè)生的人員);拿出專門計劃用于招錄我省大學生志愿服務基層項目的符合條件人員,即我省目前在崗、截止2010年12月31日連續(xù)計算任職滿3年以上的參加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社區(qū))任職工作項目的高校畢業(yè)生,截止2010年12月31日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我省參加 “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貧困縣計劃項目的高校畢業(yè)生。我省大學生志愿服務基層項目的人員,因列入專門計劃,不再實行加分政策。
(二)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5年1月1日后至1991年12月31日前出生)。其中,退役士兵須是25周歲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還應符合錄用人民警察的體檢標準,其中雙側裸眼視力不低于5.0,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
6、符合教育部規(guī)定的報考相應學歷學位教育考試的基本條件:報考第二學士學位試點班的,須具有國民教育序列本科以上學歷且獲得學士學位。報考?萍耙陨蠈W歷起點本科試點班的,須具有國民教育序列專科及以上學歷。報考專科試點班的,須高中及以上學歷畢業(yè)或具有同等學力。
7、符合任職回避規(guī)定要求。
8、具備擬任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近5年來在中央機關及直屬機構和全省公務員考試錄用過程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的。
4、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或人民警察其他情形的。
五、招錄程序及辦法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本次招錄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與資格審查工作由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省公務員局統(tǒng)一組織,省法院、省人民檢察院、省公安廳、省司法廳等部門具體實施。
1、提交報名申請
報考者于2010年7月5日8:00至7月9日18:00期間登錄河南人事考試網(網址:www.hnrsks.com)提交報名申請并上傳本人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紅底、藍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圖片軟件制作時,照片寬高比例約為1.3:1.6,大小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終效果以輸出后的大小為準)。報名申請被接受后,將向報考者反饋一個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報考者查詢報考資格審查結果、網上繳費、下載打印準考證和成績查詢等事項的重要依據。
2、報考資格審查
報名申請被接受的人員,于提交報名申請1日后登錄原報名網站,查看是否通過報考資格審查。報考資料不全或電子照片不合格的,報考者應及時補充或更換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審查;報考申請尚未審查或未通過報考資格審查的人員,可以改報其他職位;通過報考資格審查的人員,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
3、網上繳費
通過報考資格審查的人員,于資格審查通過之后至7月11日18:00期間通過原報名網站繳納報名和筆試考務費(收費標準見附件2,請準備工商銀行聯卡,開通網上銀行功能并存上足夠繳費的金額)。未按期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
4、網上打印準考證
網上繳費成功的報考人員,于2010年7月27日8:00至8月1日14:30期間自行登錄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網址:www.ha.hrss.gov.cn)、河南人事考試網下載并打印準考證(A4紙)。打印時如遇問題,與省人事考試中心聯系解決(聯系電話:0371-66321973、66321991)。
5、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報考,報名與參加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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