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最后在監獄中找到嫌犯
小白稱,下車時,她在慌亂之中,記下了男子的車牌號渝AKV896。一到教室,她就向班主任哭訴了自己的遭遇。班主任聽后向110報警。
承辦法官稱,民警根據小白提供的車牌號,查到在車管所登記的車主叫唐永志,1964年出生。警方開始網上追逃犯。直到今年初,才發現唐在重慶三峽監獄服刑。
嫌犯怎么在監獄服刑?承辦法官稱,唐仍用帶路的方式,騙了一個未滿14周歲的少女上車。當該少女上車后,唐采取帶其玩耍、給她買手機、給錢用等方式引誘,并先后于2009年9月30日和2009年11月22日,在賓館對少女行不軌。同年12月18日,唐投案自首。2010年4月29日,巴南區法院以強奸罪對其判處有期徒刑4年。判決后,唐即被送往監獄服刑。
承辦法官認為,本案中有小白通話記錄中唐某的電話號碼、有兩段110報警錄音、有受害者報案和指認現場等相關證據,足以證明唐在小白上車后鎖死車門,然后兩次對小白實施強制猥褻。該行為構成強制猥褻婦女罪。法院為此在兩天前對其判刑2年。唐因強奸罪尚在服刑,強制猥褻罪屬于漏罪,法院為此決定對其合作執行有期徒刑5年6個月。(重慶晚報記者 羅彬)
法官:未成年少女用這幾招防身
■不要輕信陌生人的許諾。
■女生不要穿過于暴露身體的衣著。
■不要隨便搭陌生人的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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