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
志愿
考生可報4個志愿
其中第一批次能報兩所學校
今年,參與招生的學校分三個批次,每個考生可報4所學校,其中第一批次比去年可多報一所學校。
考生在考試之前填報志愿,可填報所有三批學校志愿,也可選擇填報其中的一批或兩批學校志愿。
具有鄭州市市區常住戶口的考生,可填報三批錄取學校志愿,分別為第一批錄取學校志愿、第二批錄取學校志愿和第三批錄取學校志愿。
非鄭州市市區常住戶口,在市區學校就讀并注冊學籍的初中畢業生報志愿時有一定的限制,可以填報三批錄取學校志愿,即第一批錄取學校中的鄭州中學、鄭州106中學、鄭州101中學天明班、鄭州四中天明班、鄭州二中信息化教學創新班和鄭州九中創新實驗班,以及第二批、第三批錄取學校志愿。
報普通高中的考生,必須在每批志愿學校后的“是否同意擇校”一欄內注明自己的意見(是或否),否則視為不同意。另外,考生也須在“是否服從普通高中分配”一欄填寫意見。
提醒:鄭州市中招辦提醒考生和家長,填擇校志愿時,要考慮家庭經濟承受能力,如被“擇!敝驹镐浫,考生就要按規定繳費報到,不能放棄該志愿,不能順延其他志愿。
關鍵詞
錄取
未被第一批錄取,需提高10分才能參加第二批錄取
普通高中錄取實行分批劃線、一次錄取的辦法。
錄取時根據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和班額控制標準一次性確定每個學校的錄取分數線。達到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而未被志愿學校錄取的考生,由市中招辦分配到招生缺額學校。一經分配,不再調錄。
第一批錄取學校錄取時按照第一、第二志愿的順序錄取,如達到第一志愿學校錄取分數,則不考慮第二志愿學校;如達不到第一志愿學校錄取分數,則參加第二志愿學校的錄取,錄取時按照分數高低統一排序,擇優錄取。如達不到第一批錄取學校錄取分數,再依次參加第二、第三批志愿學校錄取。
考生如果報考有第一批錄取學校和第二批錄取學校,未被第一批錄取學校錄取,需要提高10分才能參加第二批錄取學校的錄取。
提醒:第一批第一志愿錄取學校的錄取順序依次為:統招生、分配生和擇校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