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大河網報道了《河南機電高專冒用職工名義貸款學校稱其自愿》一事。網友趙先生向大河網反映稱,自己曾任職于河南機電高等專科學校,2003年該校冒用自己的名義貸款建校,導致他現在購房無法辦理貸款。河南機電高等專科學校回應稱,當年貸款是趙先生自愿的。趙先生要求學校出具當年合同,學校表示“沒有合同”、“合同找不到了”。
本人從未簽字卻在銀行貸款10萬元
前一段時間,趙先生一家打算再北京買房,但是在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過程中,卻被公積金中心工作人員告知他在2003年有一筆10萬元的住房貸款,讓其提供貸款合同和房產證后才能辦理公積金。
“我本人從沒有向銀行申請過住房貸款,出現個人貸款記錄我也很迷茫,我不知道是誰貸了款。但現在我購房需要那份住房貸款合同,為此我也專門去了中國銀行新鄉分行和平路支行進行交涉。銀行一位董姓負責人告訴我,想拿合同,需要學校開證明。”趙先生又找到河南機電高等專科學校負責人,學校一位副校長表態:住房貸款合同是沒有的,銀行那邊也不會出示。
若非本人簽字銀行無權批復合同
針對商業房貸的相關問題,大河網記者從相關專業人士處了解到,申請住房貸款,借款人需提供借款人及其配偶有效身份證件、戶籍證明或有效居住證等資料。若非本人簽字,銀行無權批復合同。
隨后,記者致電中國銀行新鄉分行和平路支行,雖然是上班時間,但三次致電均無人接聽電話。
“住房商貸”未平“助學貸款”又起
無獨有偶,記者從大河網看到曾就讀于河南機電高等專科學校的孔某近日也遭遇類似的問題。孔某自己在從未申請過的貸款的情況下,莫名其妙的背上了助學貸款。
孔某說:“2003年到2006年,我就讀于河南機電高等專科學校,期間根本沒有申請過助學貸款,也沒有拿到錢。而央行的個人信用報告里顯示我有助學貸款,已經有人還了,但是過了還款期限,由此產生了不良信用記錄。”
國開行河南省分行:不便接受采訪
針對莫名其妙被助學貸款的問題,大河網記者致電國家開發銀行河南省分行,該行一位蘆姓負責人表示,針對此事,想要采訪需要出示大河網采訪函。但就在記者將采訪函發到該行之后,該負責人又表示:現在沒有一個很好的答案,不便接受采訪。
河南機電高專:多個部門之間互踢皮球
2月28日,記者聯系到此前接受采訪的河南機電高等專科學校監察處,該處工作人員表示此事不歸他們負責,讓記者聯系校辦。
隨后記者聯系了該校辦公室,工作人員稱此事應由校學生處負責。最后記者有聯系學生處,工作人員表示等領導回來后再與記者聯系。
3月1日,記者再次與河南機電高等專科學校聯系,該校學生處說讓記者聯系監察處趙老師,所有事情全權由他負責解釋,隨即掛斷電話。
但是,記者數次撥打監察處電話,均被轉接到傳真電話。截至記者發稿時,河南機電專修學院對此事件未給出任何回復。
為何河南機電高等專科學校工作和學習的教師和學生都是在未告知的情況下就被辦理了貸款業務?對于大河網反映的問題,河南機電高等專科學校為何不愿做出正面答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