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檢方指控(部分)
被告人:廖凰淇
指控事實:
一、2009年起,伙同他人虛構受美國亞伯拉罕林肯大學授權招生的事實,在以能夠幫助被害人徐某等24人提供該校的碩士、博士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為由,騙取被害人學費共計263.7萬余元。
二、2010年11月,伙同李永強等人以為被害人徐某辦理“教育部認證學歷證書”為由,收取徐某認證費5萬元,其交付的《合作辦學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經鑒定系偽造。
三、2010年8月至12月間,虛構受美國國立華盛頓大學授權招生的事實,并以此為由騙取被害人丁某培訓費用13.73萬元。
被告人:李永強
指控事實:
一、2006年至2007年間,伙同被告人胡錦建,虛構受美國加州管理大學授權招生的事實,以能夠幫助被害人孫某辦理該校畢業證書、學歷證書為由騙取1.2萬元。
二、2010年,伙同被告人胡錦建,虛構國際執業資格認證一事,騙取被害人童某等十人認證費共計11.54萬元,被告人劉婷等在明知上述詐騙行為仍在其公司任銷售等職務。
三、2009年,伙同他人,虛構受美國加州管理大學授權招生的事實,以能夠幫助被害人釋某等四人提供該校的碩士、博士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為由騙取41萬元。
- 分析
系列騙局中一疑犯為博士
去年上半年,海淀檢察院共受理了利用國外假學歷實施詐騙犯罪案件7起33人,涉案金額796.8萬元,全國各地的受害人達339人。
海淀檢察院檢察官饒明黨介紹,這些涉騙教育公司,多以為國外大學在國內設立的辦事處、或與國外大學合作辦學名義招生,承諾頒發經過國際國內認證的學位證書。警方在偵查過程中,發現這些教育公司之間相互勾連,到案的嫌疑人為求自保,主動檢舉揭發他人類似犯罪線索,警方順藤摸瓜,共控制涉案嫌疑人33人,其中,大多具有大專以上的教育背景,另外還有1人具有博士學歷,3人具有碩士學歷。
饒明黨介紹,這些涉案團伙在操作“騙局”時,讓公司招聘的員工分別負責招生、培訓、論文答辯、頒發學位、學歷認證等各個環節。在招生時,他們對學員的從業背景要求較高,現有材料顯示,八成受害的學員都是企業副總以上級別的高管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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