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解析:收裝修保證金是侵權行為
據了解,裝修前交保證金似乎成了一條不成文的行業潛規則。業主們普遍認為,強收裝修保證金是霸王條款,物業沒有權力收取。而物業的理由是:收取裝修保證金為了規范業主裝修行為,保障公共設施及樓體結構等方面的安全。
對此,黑龍江岳華律師事務所律師張鳴說,我國目前對于物業公司是否有權收取裝修保證金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業管理條例》第53條也只是規定,業主需要裝飾裝修房屋的應當事先告知物業管理企業。物業管理企業應當將房屋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告知業主。這就是說物業公司僅有告知義務,法律并未賦予其收取裝修保證金的權力,不交保證金就不辦理進戶手續,更是一種侵權行為。不僅繳納的主體沒有規定,而且對于繳納的數額、退還的期限,以及裝修后是否對樓體造成不良影響等一系列問題都沒有明確規定。物業公司與業主之間,是一種物業服務法律關系,物業無權把所有權已經屬于業主名下的房屋扣留不讓進戶,所以既然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物業公司就不能強制收取裝修保證金,更不能以業主不交保證金為由不予辦理進戶手續。
省消協投訴部有關人士認為,物業收取裝修保證金行為屬亂收費,不交費就不予辦理進戶手續更是一種違法侵權行為。物業公司提供的是物業服務,而無權限制購房者的進戶行為。業主裝修中如果出現破壞承重墻等問題,僅靠扣錢并不能消除隱患。物業應在業主裝修過程中履行告知、監督義務,及時消除裝修中的不安全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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