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元旦、春節即將到來之際,鄧州市電業局對干部員工節日期間有關紀律和要求做出規定,堅決筑牢“防腐墻”,杜絕各種不正之風。
該局黨委要求廣大干部員工必須做到:嚴禁違反《中共中央紀委關于嚴格禁止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謀取不正當利益的若干規定》和省電力公司有關紀律規定;嚴禁違規違紀贈送和收受禮品、禮金、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嚴禁參與賭博,組織、參加封建迷信等各種不健康、不文明的活動;嚴禁公款旅游,公車私用、私車公用;嚴禁放任、縱容配偶、子女和身邊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和職務影響謀取非法利益;嚴禁各單位(部門)巧立名目濫發獎金、代金券(卡)和其它違規發放福利;嚴禁違反規定新設津貼補貼,擅自提高現有津貼補貼;嚴禁各單位以各種名義和形式設立帳外帳、小錢柜,做假帳套取現金;嚴禁講排場、比闊氣、奢侈揮霍,用公款相互宴請,用公款進行消費娛樂活動;嚴禁在企業重組、改制及新建期間亂發錢、發物,同時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確保國有資產安全。(王亞剛)
該局黨委要求各黨支部把上述要求傳達到每位員工,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單位及個人,將按照相關規定嚴肅處理。(王亞剛)











